近期,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餐饮食品;乳制品;速冻食品;糕点;等13大类食品11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11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柳林县海军蔬菜店经销的绿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柳林县高顶转便民店经销的尖椒,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柳林县薛蛟蛟蔬菜水产粮油副食店(个体工商户)经销的无丝豆(菜豆),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基层市场监管中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