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一补)

资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生全部享受,资助范围占寄宿生总数的23%。

资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优先补助条件:1)父母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建档立卡学生;(2)父母双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3)农村单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4)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5)农村因病致贫家庭的学生;(6)农村因灾返贫家庭的学生。

办理流程: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组织评审→学校公示补助贫困寄宿生名单→学校审核确定补助寄宿生名单→上报县教局、财政局审核并下拨资金→学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