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柳林县工商联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说明

  按照《柳林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公开的通知》要求,现将柳林县工商联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任务

  1、参与县委县政府大政方针及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2、密切与会员的联系,畅通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表彰宣传先进典型,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3、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工作。

  引导会员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走共同富裕道路,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引导会员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和工会建设。

  4、引导企业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视生态环保,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照章纳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5、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6、为会员提供培训、融资、科技、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提供对内、对外经贸交流服务,提供公共关系沟通协调服务,帮助会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7、组织非公有制企业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出境出国考察访问,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8、增强与各地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提供公共关系沟通协调报务,帮助会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0、加强自身建设,体现特色,提高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的能力,依法加强会员管理,增强凝聚力。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二、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行政编制2人。内室机构1个(办公室)

  三、2019年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2019年度预算收入411404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预算收入192336元,2019年比2018年预算增加219068元,同比增加114%,原因是2019年预算中含工商联20万专项事务经费,2017年未预算。

  2、2019年度支出合计411404元,2018年支出192336元,2019年比2018年支出增加219068元,同比增加114%,原因是2019年预算中含工商联20万专项事务经费,2017年未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1) 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172864元 (基本工资73464元、津贴补贴55512元、社会保障缴费37766元、奖金6122元);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156207元 (基本工资63480元、津贴补贴54672元、社会保障缴费32465元、奖金5290元); 2019比2018年增加16657元,同比增加11%,原因是:普调,工资基数增加,涉及人员各部分费用增加。

  (2)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223178元(办公费5600、公务接待费112、福利费3888、其他交通费用132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0000);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22800元(办公费5600、公务接待费112、福利费3888、其他交通费用13200元、),2019年与2018年相比,增加20万元,同比增加8倍,主要原因卫2019年预算含20万工商联事务专项经费。

  (3)2019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62元(住房公积金15362元); 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29元(住房公积金13329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2033元,同比减少15%,原因是:因普调工资基数增加,住房公积金金额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223178元(办公费5600、公务接待费112、福利费3888、其他交通费用132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0000);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22800元(办公费5600、公务接待费112、福利费3888、其他交通费用13200元、),2019年与2018年相比,增加20万元,同比增加8倍,主要原因卫2019年预算含20万工商联事务专项经费。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和2018年都没有政府采购,无变化。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公务接待费0,公务用车费0元),2018年三公经费0元,无变动。

  七、国有资本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九、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指省直属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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