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
柳林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划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度吕梁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柳林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2020〕42号)文件,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公开主体 

  柳林县司法局为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 

  三、公开内容 

  柳林县司法局政府信息是指柳林县司法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柳林县司法局公开以下类别的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类 

  (二)通知公告类 

  (三)新闻发布类 

  (四)法规政策类 

  (五)人事信息类 

  (六)财务信息类 

  (七)建议提案类 

  四、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柳林县司法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浏览柳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iulin.gov.cn/)查找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向柳林县司法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者应当填写《柳林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单》 (见附件),向柳林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递交审核单(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字样)。 

  柳林县司法局所有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均以方便服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目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主管部门 

  柳林县司法局办公室是柳林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县司法局局机关和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各司法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局机关党组投诉。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358-4020744 

  通信地址:柳林县行政办公大楼7层 

  邮政编码:033300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