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办公地点:县委大楼10层1033室
联系电话:0358-4022513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负责人姓名:穆锦明(局长)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指导下属机构综合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监督落实职工保险福利政策。
(五)负责统筹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含特殊贡献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并组织实施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办理有关手续;宏观管理企业工资总额及职工工资和其它劳动报酬,指导企业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指导和监督经营者工资收入分配。
(六)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负责引进县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人才智力引进计划;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院士、博士后及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改革方案,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政策和法规。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压缩涉民涉企审批和服务时限,实施“互联网+人社”工程,提高事项“网上办理”比例;开展“多证合一”试点,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便民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穆锦明局长:主持人社局全面工作。
王有旺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纪检监察、综治、法制、宣传、下乡、扶贫等工作,分管财务室、专业技术管理股、档案室、社会保障股、社保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君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党建、安全、信访、应急、防汛、消防、工、青、妇、残联等工作,分管工资福利股、培训就业股、信访仲裁股、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创业就业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贺保清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分管综合办公室、劳动关系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人社局基本情况
(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白 强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接待、车辆、宣传、安全保卫等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政府序列干部职工调配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人事任免事项;承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合同工备案、政策性安置和职工调整工作。
办公地点:县委大楼10层1033、1035室
(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负责人:王小平
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对全县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进行宏观管理,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负责各系列、各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审批工作;对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聘后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参加各类职称考试,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县各类职称证书的管理发放;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院士、博士后及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事业人员信息管理工作;承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年报统计工作。
负责全县事业岗位聘用管理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备案事宜。
办公地点:县委大楼10层1027室
(三)工资福利股
负责人:王锋亮
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殊贡献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县事业人员工资年报统计工作。
办公地点:县委大楼10层1036室
(四)社会保障股
负责人:呼小艳
拟订全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企业(职业)年金政策、规划和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综合管理养老、工伤、失业等多项保险费用的社会统筹工作,并监管各项保险经办机构的保费征缴、养老金支付、基金管理等工作。承办特殊工种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拟订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组织调整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督促落实城镇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工伤职工和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扶贫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负责劳动合同制工人的政策性安置工作;负责企业间劳动关系转移工作;承担企业改制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全县劳动标准制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市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负责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规范实施;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制定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各乡镇劳动保障所,指导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展工作;负责各乡镇劳动保障基层站所的考核管理工作和综合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
办公地点:县委大楼10层1020室
(五)就业培训股
负责人:张小强
拟定全县城乡劳动就业、劳动力市场、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发展规划;拟定全县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指导和规范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专项就业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检查职业介绍、培训就业、失业保险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就业和技能扶贫工作。
办公地点:县委大楼10层1011室
(六)档案室
负责人:宋瑞芳
承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县委大楼10层1015室
(七)财务室
负责人:刘翠红
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全局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局固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工伤认定工作。
办公地点:县委大楼10层1018室
(八)劳动关系股
负责人:康志琴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负责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规范实施;承办企事业单位合同工备案、政策性安置和职工调整工作。
办公地点:县委大楼10层1025室
国务院部门
各省市政府网站
省内市政府网站
吕梁市直各县区政府网站
媒体及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