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办:
根据晋政发〔2016〕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解决我县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现下达你乡(镇)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资金为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5元。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执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含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在内的多重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50%执行。
二、该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代领、冒领,若发现有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柳林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