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山西省“十四五”煤炭消费控制工作方案》和《吕梁市2025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吕能源清洁发[2025]36号)文件精神,以双碳目标为指引,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控煤炭消费增量,有序实施减量替代,扎实推进我县2025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2025年,严格控制全县煤炭消费总量,力争实现负增长。其中,全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644万吨以内,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624万吨以内。
各重点煤炭消费企业目标:力争全社会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量严格落实本方案提出的控制目标(见附件)。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煤耗项目管理
1.严格控制耗煤项目准入
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重点耗煤项目准入条件,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改、扩)建煤电、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原则上不新增产能。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煤炭消费替代要求
新(改、扩)建耗煤项目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23年第2号令)、《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用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能源规[2023]5号)文件要求,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并在柳林县能源局报备。
责任单位:县能源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3.实施耗煤项目分类管理
完善并动态更新耗煤项目清单,统计耗煤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建设地址、建设状态、手续办理、耗煤设备参数、煤炭消费等情况,并区分燃料用煤与原料用煤,实施耗煤项目分类管理,优先发电、供热等涉及民生的项目用煤。
责任单位:县能源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二)严控重点行业用煤
4.深化煤电节能减煤
有序淘汰能耗、水耗、环保、安全等不达标的落后煤电机组,2025年,柳林电力有限公司10万千瓦煤电机组关停淘汰,稳步推进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和山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支持自备燃煤(矸石)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鼓励企业强化入炉煤质管理,实施燃煤耦合发电改造,力争2025年全县平均供电煤耗保持31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
责任单位:县能源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水利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县统计局、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柳林分公司配合。
5.压减氧化铝行业用煤
柳林森泽煤铝有限公司重点推进绿电、天然气等清洁低碳能源替代,优化炉窑燃料结构,推广炉窑蓄热保温技术、溶出管道节能保温技术、电机节能改造、余热回收利用等技术。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县能源局配合。
6.严控水泥行业用煤
推进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线高效篦式冷却机改造、能源管理系统建设。引导水泥制造中炉渣、粉煤灰、煤矸石等固体废物的利用。降低熟料生产煤耗,推进燃料替代,支持替代燃料目录中可燃废弃物替代燃煤,2025年熟料综合能耗下降1千克标准煤/吨。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县能源局配合。
(三)提升清洁能源替代水平
7.增强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
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区、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光伏项目,加快推进大唐柳林10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柳林留誉100MW农光+储能发电项目、柳林100MW荒山治理光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神华广通明锦吕梁柳林100MW农牧光储复合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积极推进中煤柳林复合型80MW光伏发电项目、山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光煤电光储一体化50MW光伏发电项目、神华广通明锦二期100MW发电项目、国电投森泽柳林电力有限公司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工建设;鼓励在公共建筑、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屋顶发展光伏项目,有序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部分并网,积极推广风力、抽水蓄能、生物质能等项目的建设。
责任单位:县能源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配合。
8.继续增加燃气替代能力
以我县区域内蓝焰、富地、中石油、国新为重点,加大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和开采力度,增加非常规天然气产量,争取2025年非常规天然气产量达到市级下达目标。加快推动输气管网互联互通建设,有序推进储气设施建设;积极拓展终端利用市场,推广居民及商业用气,开展氧化铝及深精加工、水泥、白灰等工业领域的燃料替代,有效减少煤炭消费。
责任单位:县能源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9.统筹利用余热余能资源
统筹工业企业余热余能资源供应和区域用能需求,以氧化铝、水泥、白灰、电力等行业企业为重点深挖余热余能资源开发潜力,推广余热发电、余热制冷和蓄热、热能输配等技术。开展“余热暖民”项目示范,探索建立余热资源用于供热的典型模式。开展余热余能资源梯级综合利用,压减区域用煤。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能源局配合。
10.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燃煤
推动清洁电力在终端直接应用,鼓励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开展新能源电力直供电试点,推广应用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实施燃料清洁替代。积极拓展天然气终端利用市场,鼓励氧化铝及深精加工、白灰、水泥等工业领域推广应用燃气,减少煤炭消费。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能源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配合。
(四)提升散煤治理水平
11.实施燃煤设施综合整治
巩固现有锅炉综合整治成果,开展燃煤锅炉、工业燃煤炉窑摸底调查,建立动态台账,并监管燃煤设施。有序推进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燃煤锅炉散煤替代。推进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实施动态清零,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对未达标排放的各类锅炉实施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投入运行;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完成热源替代。
责任单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能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12.巩固清洁取暖成果
巩固现有清洁取暖成果,确保清洁取暖运行有人管、支持政策有延续、供暖安全有保障、散煤不复烧。对已改造的清洁供暖设施,要纳入当地政府供暖管理体系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组织做好设备运行、维护等工作,确保有序运转。坚持稳步新增,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妥有序实施新增清洁供暖改造,严禁路径不合适、设施不配套、资金不匹配、安全没保障而实施改造,严控新增农村“煤改气”。坚持把供暖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采暖季前要对供热机组、供热管网、供暖设施等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做好应急预案。以农村为重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引导群众正确使用清洁供暖设施。在偏远地区、清洁取暖改造难度大的地区,采取清洁煤供应、“煤改电”、“煤改气”“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等清洁取暖方式。2025年,县建成区及城区周边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县能源局具体实施。
13.强化散煤管控力度
不断巩固“禁煤区”成果,推动我县建成区实现“禁煤区”全覆盖,“禁煤区”范围内实施燃煤炉具和散煤“双清零”。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行为,对散煤经销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散煤,做好洁净煤的供应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能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县直各相关部门统筹协调、整体联动,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调度任务进展情况,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健全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重大事项议事机制,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机制,推动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有序开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相关单位,重点煤炭消费企业要深刻认识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本单位、本企业2025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着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按照职责分工,将相关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指导行业严格落实减煤措施,推动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三)加强监测预警
定期调度各重点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数据。按照年度煤炭消费控制目标,开展煤炭消费形势研判,按季发布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晴雨表”。督促发布红色预警,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制定煤炭消费监测预警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目标任务。
(四)强化督导考核
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指标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体系。根据省、市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考核要求,由县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促进各企业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任务。各责任部门加强分管领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的跟踪监测,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评估。
(五)开展宣传引导
各有关部门加强对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加强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减煤降碳的良好氛围。引导能源消费单位特别是重点煤炭消费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转变能源消费方式,鼓励开展煤炭消费预算管理,推动工作理念转变和管理创新。
柳林县能源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