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根据县安委办《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柳安办发〔2024〕19号)和市商务局《全市商务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吕商务〔2024〕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扭转大火多发连发的被动局面。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及“九小场所”中小商店、小饭店、小宾馆、小美容洗浴等易发事故场所的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压紧压实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1.“九小场所”。包括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美容洗浴等场所。

2.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商业、仓储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

3.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职责

县工信(商务)局成立全县商务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工信(商务)局局长贺世平担任,副组长由工信局二级主任科员强海军担任,成员由工信局商务股全体人员组成。

职责是研究协调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整理汇总检查资料。指导、督促并配合有关部门对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美容洗浴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的整治。

(二)单位(场所)主体责任 

各单位(场所)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做到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做好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加强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对多产权、多经营主体的,要明确各自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共用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施设备等加强集中统一管理,明确责任到人。

四、整治重点

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违规用电行为

1.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

2.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3.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离或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4.违规使用取暖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五)其他突出问题隐患

1.建筑消防设施或器材损坏停用。

2.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3.电缆井、管道井、楼板缝隙等防火封堵不严密。

五、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积极发挥行业管理部门的作用,全面发动三类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督促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附件1)存档备查。配合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所、综合执法队伍等基层力量,开展行业领域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系统突出风险隐患。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并逐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附件2)。对于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及时移交有关监管执法部门。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相关人员自觉落实“三清三关”(即:清厨房、清阳台、清走道,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措施。

(四)开展大演练行动。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及“九小场所”中的小商店、小饭店、小宾馆、小美容洗浴等易发事故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保安员,积极配合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按照制定演练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5日前)。结合实际细化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20日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及“九小场所”中的小商店、小饭店、小宾馆、小美容洗浴等易发事故场所的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隐患整治力度,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抓住排查重点。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及“九小场所”中的小商店、小饭店、小宾馆、小美容洗浴等易发事故场所,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全力维护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压实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安全排查内容,加强排查力度。突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加强自查自改,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并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联系人:牛卫东 0358-4020052

邮 箱:414175966@qq.com

附件:7号附件.docx

1.柳林县商务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自查(排查)表

2.柳林县商务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三类重点场所”问题、措施、责任清单

3.柳林县商务领域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统计表

柳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