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综合行政执法分队:
现将《关于开展整治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和市局文件要求,继续开展民用“三表”、充电桩运营单位计量监督及价格规范监管,做好“听民生、办实事”服务民生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制定出台开展民用“三表”、充电桩计量监督及价格规范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民生问题,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立足群众需求,切实解决群众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民用“三表”计量检定机构,充电桩运营单位、物业服务收费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增强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民用“三表”监督检查
重点是检查供水、供电、供气单位的民用“三表”。检查内容:安装使用的民用“三表”是否是获证企业生产的;是否经首次强制检定;是否有相应的检定证书;是否加贴检定合格证或加盖检定合格印;检定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是否合法;是否制定计量管理制度;是否配备计量管理人员;是否对安装使用的民用“三表”产品信息、安装和使用的产品信息、安装和使用时间、轮换情况、健全信息进行实时更新等方面进行登记造册,并报我单位进行备案;是否存在利用民用“三表”进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等。进一步加大对供水、供电、供气单位的民用“三表”监管执法力度,强化民用“三表”的监督管理,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民用“三表”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检查天然气管道运营单位、供水、供电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费用、收取不合理费用,以及向用户转嫁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充电桩监督检查
重点对全县所有充电桩等运营单位,包括新能源直流充电桩、小区等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充电桩是否是获证企业生产的;是否经过强制检定,并持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检定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是否合法,运营单位是否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充电桩的运营维护情况,是否建立定期的维护检查制度,并记录完整,是否按阶梯价执行标准进行收费。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是否执行转供电电价收费。
(三)物业服务收费
重点查处物业服务企业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机动停车收费
机动车停车场重点检查收费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是否经发改部门核准,是否有批复文件,实际收费行为是否严格执行发改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停车场是否存在串通操控价格、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机动车停车场收费主体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和收费主体等有关收费内容。
三、工作措施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3月上旬)。县局印发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了专项行动和各项任务要求,各执法分队结合实际细化落实举措,明确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并成立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马彦荣(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严翰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向东(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马爱玲(计量股股长)
白爱斌(反不正当竞争股股长)
高旭平(执法一分队队长)
张连平(执法二分队队长)
王小勇(执法三分队队长)
薛鹏飞(执法四分队队长)
张耀飞(执法五分队队长)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5年3月中旬到10月底)。在排查摸底方面,针对民用“三表”、充电桩计量监督及价格规范进行监督检查,排查摸底,要求各执法分队重点对全县供水、供电、供气单位的民用"三表”及充电桩运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的收费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档案,建立收费管理档案,集中力量排查摸底,并登记造册。 在分类监管方面,要求各执法分队对供水、供电、供气单位民生用"三表",电动汽车充电桩、小区电动充电桩运营单位,物业服务收费、机动车停车收费等行为的计量和价格监督检查。对于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督促供水,供电、供气单位、电动汽车充电桩、小区电动充电桩运营单位和物业服务公司进一步增强企业是强检计检计量器具和价格规范第一责任人的法制意识,落实好民用“三表”的安装前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工作,落实好进行贸易结算的充电桩周期检定工作,落实好物业服务收费、机动车停车收费及公示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1月至12月)。根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认真梳理、分析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综合行政执法分队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自觉,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办案是硬道理,以务实有力的举措组织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执法分队要持续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单位的民用“三表”、电动汽车充电桩、小区电动充电桩运营单位和物业服务公司监管执法,加大打击计量和价格违法行为的力度。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对民用“三表”、充电桩、物业服务收费的投诉举报,对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进行计量和价格作弊等违法行为,要迅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发现重大案件和重要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避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将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贯穿始终,不断优化监管方式。综合采取行政指导、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梯次性监管执法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整体效能。始终坚持执法是真本领,办案是硬道理,紧紧围绕专项行动确定的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查处,推动实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规范一片,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强化协作配合。专项行动中要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规范相结合,切实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切实为群众办实事。
(四)加强宣传倡导。各综合执法分队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进行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引导供应单位、运营单位、服务单位自觉合法经营。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执法分队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请各执法分队于每周三上午12时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至局计量股和局反不正当竞争股。工作情况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要有数据有事例,下一步打算、意见建议。同时将工作部署、现场执法和亮点成效等工作内容,通过图片、视频等方式一并报回。有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联系人:李志红 942490244@qq.com
李媛媛 llfbzdjz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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