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乡直各有关单位:
2025年,全乡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标本兼治、精准防控、社会共治,严格责任、严格措施、严格监管,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系,推动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依法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突发事件处置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全乡振兴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树牢安全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增强政治意识。各村、各办、站、中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其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以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决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全过程。
(二)强化领导责任。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乡党政班子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形势,解决重大问题。推进乡安委办实体化运行。乡党政领导干部按要求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三)落实监管责任。按照上级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权力和责任清单要求,完善并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对道路运输、农业、校园等相关安全行业领域,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监管责任体系,抓实全链条安全管理和监督。
(四)强化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户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等规章制度。依法落实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加强风险管控,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五)深化“三年行动”巩固治理。立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巩固“三年行动”成效,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相关经验做法与创新成果,对存在问题与工作短板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着力构建安全整治长效机制。
(六)精准治理隐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精准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相关上级部门报告。
(七)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运行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和举报奖励制度。
(八)提升生产经营户安全基础管理。狠抓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全力推动相关生产经营户安全生产制度和双重预防机制完善。推行“岗位安全风险清单、岗位安全职责清单”和“岗位操作卡、应急处置卡”“两清单两卡”制度,其风险与职责内容、范围、操作规范、处置要领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做到人人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
三、聚焦行业领域,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九)交通运输。持续开展三轮车、农用车等重点营运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治理行动。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开展三轮车、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加快推进乡域内道路相关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毁道路建设和危旧桥梁、隧道改造。推进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
(十)在建工程施工。持续开展乡内相关道路、隧道、房屋等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压实参建方主体责任,严格管控“危大工程”以及高风险作业环节,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经营性自建房。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双通知、一报告”要求,突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措施,实施分类整治、逐栋验收、对账销号。经营性自建房必须具有房屋安全合格证明,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手续。
(十二)危险化学品。深入相关危化品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提升相关生产经营户本质安全水平。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制度。督促相关生产经营户完成重点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
(十三)消防。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乡内相关人员密集场所、厂房仓库、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的隐患治理,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多合一”等重点区域的火灾防范措施。
(十四)其他。文化、校园、旅游、电力、农机、农机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四、加强灾害防范,完善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十五)加强重点灾种防范。
森林火灾:严格落实林长制和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群防群控、网格化管理和巡护巡查。加快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蓄水池等防火基础设施完善,配合绘制森林防灭火“一张图”。严格执行省、市、县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严厉查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水旱灾害:认真组织或配合实施淤地坝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河道堤防维修、山洪沟道治理、山川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等工程。乡村两级河长要认真履职尽责,推进涉河建筑物、河道内倾倒杂物等阻水问题清理整治。着重在宋家寨、阴塔等防汛重点村落实好暴雨预警和应急响应。统筹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
地质灾害:强化乡内地质灾害趋势研判和风险调查评价,及时预警,建立应对处置联动机制,对相关重点区域人员及时发放“两卡一书”。做好冻融期、汛期等重点时段防范。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队伍建设。
(十六)构建“大应急”框架。着力推动全灾种指挥、全要素调度响应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形成分级指挥、专常兼备、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大应急”管理框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修订,修正完善严格落实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军地联动、临灾预警“叫应”和联动响应等工作机制。
五、加强基础建设,提高整体安全保障能力
(十七)健全体系建设。明确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应急管理工作职责,乡应急管理工作要从队伍、职能、制度、装备、经费、办公场所等方面全面完善;推动村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每个村要确定安全网格员,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乡村两级要保障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强化技术装备支撑。
(十八)强化宣传教育培训。结合实际,充分运用大喇叭、宣传栏、宣传单、微信群等渠道,抓住“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积极鼓励和引导各村广泛参与,采用多种形式创新宣传活动。加强乡村干部和相关监测队伍的安全和应急培训,专题开展相关安全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全乡干部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
(十九)强化应急救援建设。结合乡民兵队伍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队伍训练,年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根据标准与需要加强事故救援与灾害救助设施设备及专业装备的配备,增加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改善消防救援队伍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不断完善乡村应急预案体系,确保相关预案能用好用。
(二十)有效应对处置事故灾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推进值班值守工作规范化。加强会商研判和应急调度,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对准备,确保快速联动响应、科学高效处置、及时救灾救助。
六、严格考核督导,严肃追责问责力度
(二十一)组织打分评议。在乡年度工作述职会议上,专项要求相关各村、各办站中心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述职,并组织打分评议,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纳入考核成绩,并强化在评优、评先工作中运用相关结果,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优”、“一票否决”。
(二十二)严肃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对瞒报事故、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从严责任追究。
(此件公开发布)
高家沟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