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柳林)光伏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取得“中煤柳林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41125202500001号),拟建设位置为柳林县高家沟乡宋家寨村,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撤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经审查,我局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决定撤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并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示
柳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