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6年公平竞争审查省级抽查评估中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吕市监函[2026]91号),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四月份对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评估中发现该通知中部分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实施办法》条款。现将《2026年农产品上行快件补助工作的通知》中部分内容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通知中“在我县开展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网络销售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2026年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2万元以上(含2万元)、快递单量1000单以上(含1000单)。”的内容修改为“在我县开展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网络销售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具体补助条件参照省、市文件执行。”
二、关于通知中“2026年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销往省外地区的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物流快件,发货地需在柳林县域内。”的内容修改为“2026年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销往外地的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物流快件。”
三、关于通知中“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快件给予每件1元的资金补助,单个经营主体全年享受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 ”的内容修改为“对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快件给予每件1元的资金补助,单个经营主体全年享受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 ”
柳林县工信和科技局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