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法精神,县自然资源局迅速行动,通过“学、宣、干”三维发力,推动矿产资源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发展。
新法立足国家资源安全战略,作出多项制度创新:确立矿业权物权登记与勘查开采许可分离制度,全面推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强化战略性矿产资源特殊保护,构建多元化矿业用地保障机制,设立矿区生态修复专章,并赋予执法部门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权 。为让新法精神深入人心,我局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进乡村、进矿区”系列活动,通过政策宣讲、座谈答疑等形式,精准解读企业关切的矿业权管理、生态修复义务等核心条款。
在执法实践中,我局严格落实新法要求,深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动态监测+精准打击”工作机制,对非法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同时,优化矿业权审批服务,完善矿区生态修复监管体系,督促采矿权人足额提取修复费用、落实修复责任,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制度化。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将持续深化新法贯彻实施,不断完善配套制度,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