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近期,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16大类4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柳林县华馨食品销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印度飞饼味(调味面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鹤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二、柳林县陈氏大虾火锅店加工自制的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鹤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三、柳林县明美超市经销的梨,其中敌敌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后柳林县明美超市提出复检,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合格。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市场监管执法分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