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财产安全,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吕政办发[2021]14号)和《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精神,柳林县鑫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决定为柳林县森林消防救援中队公开招聘 25名队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人数:25人(男性)
岗位:森林消防队员
职责:主要从事遂行森林消防任务同时担负抗洪抢险、水上救援、地质灾害抢险及突发性安全救援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户籍要求:限柳林县户籍(即考生报名时为柳林县户籍或曾为柳林县户籍,毕业后未迁出学校辖区派出所的柳林生源毕业生)。
(三)年龄、专业要求: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
1.有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者(满2年以上);
2.退役士兵;
3.取得机动车B2及以上驾驶证;
4. 视距内驾驶员(无人机操作员);
(四)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者(满2年以上)、退役士兵,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及相当学历。
(五)身高要求:168cm及以上。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伶俐、反应敏捷,善于沟通交流,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被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军籍或开除公职的、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6.本人参加过非法聚集上访活动的;
7.本人及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薪酬待遇
(一)森林消防救援队队员工资由柳林县鑫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发放,森林消防队员每月基本工资3500元(含绩效、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二)配发统一服装标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险)。
五、入职培训及试用
拟录用人员上岗前,由柳林县森林消防救援中队统一组织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由柳林县鑫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培训期内发现拟招录人员有培训不合格、不能适应工作要求或其他不符合招录要求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服务形式和日常管理
由柳林县鑫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所聘人员派遣至柳林县森林消防救援中队。队员日常管理、绩效考核、人员调动由柳林县森林消防救援中队统一负责。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违反柳林县森林消防救援中队管理规定的,由县森林消防救援中队退至柳林县鑫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并由柳林县鑫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8:00—2024年9月23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按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点击提交。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100kb以上,JPG格式)。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址,按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点击提交。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100kb以上,JPG格式)。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相关违纪违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3.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24日8:00—2024年9月29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截止1个工作日后,登录“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4.资料提交
通过资格初审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登录“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打开此网页http://www.liulin.gov.cn/zwdt/tzgg_32295/202409/t20240913_1896708.shtml里下载《报名登记表》和《招录安全责任承诺书》,如实认真填写并本人签字;
(2)提交资料时,现场进行身高测量;
(3)所有报名人员,提交资料时,需现场缴纳报名费160元/人(不包括体检费)。
联系电话:19935817112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柳林县森林消防救援中队(柳林县北山公园)。
(二)测试、考试及资格复审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2。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
报名人员在此环节开始前作出可以测试的承诺,并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3);无法完成相应测试的应事前说明并签字弃权;在测试过程中由于本人身体原因、自己过失等出现问题的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责任。
2.心理测试
参考人员采用士兵适应性心理检测招录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
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
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森林防灭火知识。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参加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4.资格复审
依据体测和笔试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人员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见附件1)。
(2)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4)高中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大专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上可查)1份。
(6)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可查)1份。
(7)有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者、退役士兵: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或相关单位开具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
(8)其他与报名表填报内容相符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通过前期各项考核的,对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计分比例汇总个人考试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政治审查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
对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资格再审,最终确定的录用人员名单在“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一)招录过程不组织任何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全部通过“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信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招录工作因特殊原因导致时间、地点、程序等发生变化的,报考人员请予以理解配合。招录工作涉及事项解释权归柳林县鑫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咨询电话:19935817112
监督电话:18335871123
(二)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通知,情况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三)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或不按报名表格要求填报,或填报内容不全者,报名无效。
附件
柳林县鑫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