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一)省级农机示范社场户申报条件
1、农机示范合作社
(1)依法注册登记,证、照、账齐全,产权明晰,职责义务明确,运行两年以上(含两年),基本信息录入“农机服务组织信息系统”。
(2)有固定的经营活动场所和配套的机具存放库棚,其中机库棚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维修间(含配件库)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拥有合作社成员30人以上,大中型拖拉机20台以上(包括自走式收获机),配备智能终端设备,机械设备的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
(3)依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要求依法建立理事会、监事会或执行监事,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和理事会,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
(4)机具管理、作业质量、作业价格、服务承诺、人员聘用等规章制度完善健全并公开透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机具台账、作业台账、盈余分配等账目完善,档案资料整齐规范、查阅方便,初步具备信息化管理能力和“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能力。
(5)作业量逐年增加、经济效益逐年提高、服务对象逐年增多、服务范围逐年扩大,近两年年均农机服务面积达到10000亩次以上,承担托管服务项目。
2、机械化家庭示范农场
(1)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粮食生产为主要内容,经营、流转的土地面积在500亩以上。
(2)拥有5台以上拖拉机(包括自走式收获机)及15台套以上配套机具,并能够满足农场开展农机化生产作业的需求,粮食作物耕种收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
(3)积极开展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应用、示范,农机农艺融合和规模化种植示范,引领示范效果好,按规定参加机车检审验,生产安全。
3、农机示范大户
(1)农业机械固定资产达到50万元以上。拖拉机3台以上(包括自走式收获机)、机具配套比达到1:3以上。
(2)驾驶操作技能好、遵章守法经营、生产安全、诚信履诺、服务质量优、服务对象口碑好,自觉接受农机部门管理,按规定参加机车检审验,积极参加农机化新技术培训等。
(3)作业覆盖面积750亩以上,积极参加农机化项目实施、农机化新技术推广应用、机具革新,单车年度完成作业量和经营效益超过一般农机经营户20%以上。
(二)市级农机示范社场户申报条件
1、农机示范合作社
(1)依法注册登记,证、照、账齐全,产权明晰,职责义务明确,运行两年以上(含两年),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
(2)有固定的经营活动场所和配套的机具存放库棚,其中机库棚面积平川4县(市)不少于200平方米,山区9县(区)不少于100平方米,维修间(含配件库)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拥有合作社成员15(实有)人以上,大中型拖拉机10台以上(包括自走式收获机),机械设备的固定资产平川4县(市)不少于100万元,山区9县(区)不少于70万元。
(3)依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要求依法建立理事会、监事会或执行监事,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和理事会,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
(4)机具管理、作业质量、作业价格、服务承诺、人员聘用等公开透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机具台账、作业台账等账目完善,档案资料整齐规范、查阅方便,初步具备“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能力。
(5)作业量逐年增加、经济效益逐年提高、服务对象逐年增多、服务范围逐年扩大,近两年年均农机服务面积达到5000亩次以上,承担托管服务项目。
2、机械化示范家庭农场
(1)按要求取得家庭农场证书且成立两年以上(包括两年),使用随手记记账软件、资料完善,规范经营,无违法违纪行为;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粮食生产为主要内容,经营、流转的土地面积在300亩以上。
(2)拥有3台以上拖拉机(包括自走式收获机)及9台套以上配套机具,并能够满足农场开展农机化生产作业的需求,粮食作物耕种收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75%以上。
(3)积极开展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应用、示范,农机农艺融合和规模化种植示范,引领示范效果好,按规定参加机车检审验,生产安全。
3、农机示范大户
(1)农业机械固定资产达到40万元以上。拖拉机2台以上(包括自走式收获机)、机具配套比达到1:3以上。
(2)驾驶操作技能好、遵章守法经营、生产安全、诚信履诺、服务质量优、服务对象口碑好,自觉接受农机部门管理,按规定参加机车检审验,积极参加农机化新技术培训等。
(3)作业覆盖面积500亩以上,积极参加农机化项目实施、农机化新技术推广应用、机具革新,单车年度完成作业量和经营效益超过一般农机经营户15%以上。
二、申报地点及时间
报 名 地 点:柳林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430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