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医保中心通过对各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的药品鉴证核查数据审核,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过程中未进行规范操作,主要存在“已销售、未在规定周期内申诉”等系统违规判定。通过定点医药机构的申诉,经县医保中心终审不通过和系统自动审核不通过,柳林县瑾德元万民药房有限公司,审核不通过金额26.4元。
2023年12月1日,经县医保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审核不通过的违规金额,从2023年11月所涉定点医药机构的职工结算款中予以核减。
望各定点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减少失误,规范操作流程,正确执行医保各项政策,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