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21大类食品18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18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柳林县四四水产门市部经销的青椒(圆椒),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柳林县惠哆哆综合门市部经销的姜面,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基层市场监管中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x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