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柳林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222日取得“柳林留誉镇100MW农光储能发电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41125202300004号),拟建设位置为柳林县留誉镇柳家沟村,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撤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经审查,我局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决定撤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并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示

柳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