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柳林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22828日至1130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三组柳林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政治巡察2023116日,市委巡察三组向柳林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整改落实情况:

(一)理论学习不够扎实,政策执行不够到位,综合管理不够细致,执法检查不够严格,应急管理工作整体上质量不高,与上级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部署有差距。

问题概要:2019年以来,柳林县应急管理局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以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部署会议精神只有两次。85%的干部对相关知识不清楚,对相关部署不了解。

整改情况:局党委专题研究,围绕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理论学习计划,并纳入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目前已将县委中心组2023年第四次学习会议上安排的学习内容陆续学完,之后按计划严格落实。228日邀请太原理工大学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教授、中国劳动保护协会理事、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刘赫男来我县就新《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进行了讲授培训。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不彻底。

1)问题概要:人武、应急、林业、应急救援和森林消防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至今未制定《县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办法》,森林消防队职责不明,工作无章可循,各部门间的分工不清、运行不畅;鑫昌公司劳务派遣人员长期低于约定人数(50人)并不断减少,至20229月人数下降至32人,难以形成稳定的战斗力,县应急局等相关部门未采取任何措施。

整改情况:2022121日,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朱爱峰和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张霄峰召集人武部、应急局、林业局等部门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县森林消防救援中队运行保障工作,明晰各部门职责,确保县森林消防救援中队队伍运行稳定。202321日我局会同人武部、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县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并联合印发《柳林县森林消防救援中队管理规定》(柳发〔202312号)。202326日劳务派遣的第三方鑫昌公司发布招聘公告,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复转军人优先的方式,共招聘25名新队员,补足了县森林消防救援中队人员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

2)问题概要:柳林县63家相关企业,目前只有17家按规定完成标准化建设,其余46户未完成标准化建设也未停产整顿,仍继续组织生产。202312月底才能完成标准化建设,比规定时间晚1年半。

整改情况:202338日召开全县洗(选)煤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会;出台《柳林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全县洗(选)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的通知》(柳应急发〔202315号);按照文件要求,已有32户洗(选)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承诺书》;对未按规定设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6户企业下达了立即停止一切生产作业的处理决定,并函告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企业在停止作业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对主要负责人无法履行相关职责的柳林县北泰精煤有限责任公司和柳林县天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户企业,已通知电力部门停止生产供电,并函告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安全监管。截止2023331日,共有24户企业具备标准化验收条件,已向县局提交申请,等待市局组织验收;有15户企业已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对未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方案的5户企业采取停产整顿措施。长期停产无人值守企业11户。

整改结果:已整改

3)问题概要:202117日,县应急局收到柳林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入股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后,未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进落实。

整改情况:按照《关于在全县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入股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柳纪发〔202010号)中列出的九项专项清理内容,局班子领导认真开展摸底,并由本人认真填写全省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入股企业情况统计表,经局党委书记把关后报第七派驻纪检组。

整改结果:已整改

3.安全生产管理权责不明,协调不够,督查不力。

1)安全生产权责边界不够清晰,管理上存在较多漏洞。

问题概要:《柳林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虽然对全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进行了分解,但从分解情况看没有做到全覆盖,部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存在缺项、漏项等问题。如新型行业无人机操作员的安全培训、快递物流的安全、农村自建房、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气瓶的充装及打非等工作的安全监管,均未明确具体监管部门。

整改情况:县安委办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市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和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重新完善柳林县各部门及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23227日印发了《柳林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柳发〔20233号),将各部门和各行业领域监管职责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明确。

整改结果:已整改

2)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足。

一是安委办对成员单位职责交叉相互推诿问题,未能积极组织会商协调,牵头抓总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问题概要:柳林县煤矿企业较多,因采煤沉陷造成房屋裂缝、道路损毁的信访案件较多,乡镇、能源局、自然资源局在处理问题时相互扯皮,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县安委办多是将有关问题一转了之,未积极组织协调沟通,使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

整改情况:为及时掌握全县安全生产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问题,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县安委办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我县范围内因采煤造成房屋裂缝、道路损坏等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县委、县政府批示,指定由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办理,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的召集人,协调解决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县安委办指定专人督促有关部门按时上报工作进度,确保问题有人管,有人问,有推动,有落实。

整改结果:已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就采矿引发的地质灾害等问题,县委、县政府印发了《柳林县采矿印发地质灾害防范处理实施意见》,成立了由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柳林县采矿地质灾害协调处理领导组,设立了综合协调组(设在政府办),搬迁安置组(设在发改委),村镇建设组(设在住建局)、采矿环境规划治理组(设在自然资源局)、生态恢复组(设在环保局)、产业发展组(设在农业农村局)、采矿沉陷防范组(设在能源局)及就业保障组(设在人社局)8个组,分头负责采煤沉陷治理工作。明确由自然资源局牵头,以乡镇为单元全面开展采矿引发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要求矿山企业要足额预留治理资金,设立专户,专项用于采矿引发的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对近年来遗留问题、新生灾害问题、企业开采可能引发灾害的处理细化了具体流程,并对补偿标准进行了明确。县委书记杨月祥专门又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了全县采矿地质灾害协调处理专题会议,明确新生采煤沉陷防范于治理排查工作由县能源局牵头负责,全县危房隐患排查由住建局牵头负责,所涉企业对责任划定有争议的,由能源局选择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确认,依法承担治理费用。所涉乡镇因采矿印发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由所包乡镇县级第一书记领办,乡镇牵头主抓,县能源发挥统筹协调,上下对接,按程序加快推进,做到层层压实责任,合力推动。按照会议精神,县采矿地质灾害协调处理领导组办公室印发了《移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模板》,指导村企建立移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做到一村一策、一企一策,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按照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五条”硬措施要求,我县在县安委会框架下成立了十四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柳安办发202317号),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牵头各行业领域监管任务,充分发挥行业领域组织和专业优势,将专业事情交给专业部门办。202357日,县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整治存量安全隐患的通知》(柳安办发[2023]33号),对采矿引发地质灾害问题再次进行通报,并要求有关部门责成专人尽快落实整改,做到隐患清零。

问题概要:2022年汛期省市多次预警时间点,柳林县安委办均未组织水利、自然、气象等有关部门对全县汛期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会商研判,也没有制定安全风险防范化解的对策和措施,各部门各自为战,应急力量无法形成合力。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防汛抗旱会商制度》,同时制定安全风险防范化解的对策和措施。

整改结果:正在执行并长期坚持

问题概要:2020624日李家湾乡旧307国道旁山林火情处置不力,导致道路拥堵,救援队伍迟迟不能到达火场。202174日柳林镇后蔡家沟森林火情应急处置中,各相关部门职责不清现场观望,应急救援队伍准备不足,出现风力灭火机缺油、无人机电量不足等问题。2022713日石西乡养牛场草料火情处置中,未就近调配乡镇应急队伍,而组织县森林消防救援中队赶往现场,刚到中途,现场火已扑灭。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督促检查所属队伍物资储备及维护保养情况。二是印发《柳林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救援联勤联动机制工作方案》(柳应急总指办发〔20231号),建立县级救援队伍与基层应急救援力量联合编组、联合训练演练、联合执行任务的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救援资源共建共享、联勤联动。三是于2023130日召集带班领导、应急管理股、值班室工作人员开展防汛桌面推演,使有关人员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四是局领导牵头应急管理股参与,202323日对2023128日穆村镇康家沟黄土崩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进行复盘总结202327日对202174日柳林镇后蔡家沟森林火情和2022713日石西乡养牛场草料火情应急处置进行复盘总结。三次应急处置复盘均形成总结报告。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监督检查不到位

问题概要:柳林县安委办对多项专项整治工作只安排不检查,对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监管履职情况督促检查少。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各级各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组织专门学习,但行动开展两年多以来,柳林县安委办没有对乡镇及各部门的学习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2022年全县开展了“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均沿袭了省、市安排部署,没有突出重点行业,检查内容不具体,对乡镇、部门的开展情况也没有实地检查,起不到应有的推动作用。

在自建房、燃气、道路交通以及油气长输管道等专项整治行动中,只是将工作任务转发至相关部门,没有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督导,对具体进展情况不清楚,整治效果不掌握。

柳林县自然资源局“三大行动”开展以来,上报隐患条数仅有4条,不符合柳林县情;县农业农村局今年以来共出动28个检查组,检查企业107户次,发现一般隐患40条,行政处罚为0;教育局、林业局、工信局、住建局、文旅局、人社局等部门也存在只执法不处罚问题。

针对安委会成员单位监管过程中检查不细致不深入的问题,柳林县安委办未开展督促检查。

整改情况:①为加强和改进县安委会工作,健全县安委会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印发了《柳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柳安办发〔20232号),完善了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巡查督查工作制度、会商研判等十二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安委会、安委办及成员单位职责,为强化安全监督管理提供遵循。

为进一步强化督导巡查检查机制,柳林县安委办完善了《柳林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考核办法》(柳安发〔20226号),按照考核办法于1月中旬对15个乡镇和18个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考核,并以《柳林县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通报》(柳安办发〔20233号)通报了考核情况,推动各项工作有力落实。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县安委办于33日出台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柳安办发〔202315号),并成立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两节两会期间安全、当前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专门督查,同时抽查所辖行业企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并跟踪督促问题整改,有力促动各乡镇、各部门落实监管职责。督查完成后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应急管理创新不够,检查不严,执法不力,工作不够细实。

1)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不到位,“三项制度”未落实。

问题概要:2019年至今多项执法检查计划未完成。如,2019年综合协调股和防灾减灾救援股未开展执法检查;危化股计划对19户企业执法2次,实际未完成;2022年未按照计划对多户企业完成执法。应急局2020年出台了“三项制度”,但流于纸面,并未执行。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柳林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柳应急发〔202330号),严格执法措施,强化执法检查震慑;严格按照法制审核要求,开展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审核,对2022年所有处罚案卷进行了法制审核,2023年开展了一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对执法主体、违法事实、文书制作及相关程序进行了严格审核,此案目前正在办理中;20233月份组织局业务骨干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对各职能股室2022年的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并向局党委提交了评查报告。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检查形式呆板单一。

问题概要:煤矿执法检查较少采用主体企业交叉检查、外聘专家会诊检查、“五人监管组对调检查”、多部门联合检查、夜班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

整改情况:我局印发《柳林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柳应急发〔20238号),按时间节点明确了全年煤矿各种形式的专项检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聘请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对全县监管的23座煤矿进行了安全检查评估,目前该项工作已全部完成。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不强、监管效能不高,零星事故时有发生。

问题概要:安全监管人员深入基层检查,较少排查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漏洞和制度建设方面的缺失,没有抓住关键环节。县应急局党委对此重视程度不够、推动力度不强。县应急局组建不到4年时间,仅应急局监管行业就发生各类事故11起,死亡12人,应急局对习近平总书记“两个至上”“安全无小事、生命大于天”的重要指示落实上尚有较大差距。

整改情况: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意见》(厅字〔202152号)要求,县编制委员会将柳林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16名增加为69名,将22名不符合执法条件的人员转隶到柳林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将符合条件的三委派人员划转到综合行政执法队,增强了执法力量,强化了执法能力;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各自业务强项,开展“领导干部话安全”大讲堂,目前已按计划开展业务培训。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行政执法降格处罚,责任追究不严不实。

问题概要:一是存在企业处罚代替行政处罚问题。对汇丰同德“3·23”、森泽能源“11·5”、成家庄煤业“1·27”、福龙煤化“2·2”事故主要负责人处罚都是由企业处罚代替了行政处罚。

二是存在处罚不到位,未追究监管部门和属地监管责任问题。对存在迟报的薛村镇“8·18”事故、森泽煤铝“5·22”事故、华晋焦煤“8·5”事故、成家庄煤业“1·27”事故既未进行定性也未依法进行处罚;对森泽能源“11·5”经检委,迟报行为进行仅定性未处罚;薛村镇“8·18”、森泽能源“11·5”等事故均未追究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也未追究乡镇属地监管责任。

三是存在对相关责任人处理执行不到位问题。薛村镇“8·18”事故、抖气河景区“7·17”事故均未按照调查报告所提处理建议落实。

整改情况:我局及时将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反馈给纪委监督二室、第七派驻纪检组,并会同对以前事故调查的资料进行了查阅、翻阅,对已落实责任追究的进行了确认,未落实责任追究的由监督二室进行了重新追责,除华晋焦煤“8.5”事故因相关责任人工作调整未落实,其余均已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目前经研究决定,纪委将发函给华晋党委,要求尽快配合处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

作风建设不细不实,基层党建不够扎实,管党治党宽松软,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

1.基础工作不实不细。

1)问题概要:2021年编制的11部专项应急预案,均未按相关要求进行摸底、辨识、评估,未明确每一种易发事故类型,及其应配备的应急器材、数量、应急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等,包括应储备的物资名称、数量、储备方式等,不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整改情况:20232月对相关部门、乡镇、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物资装备进行了一次调查统计;编制了11部专项应急预案的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针对事故类型分类整理应急物资并明确名称、数量、储备方式等内容;统计了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的应急物资,编入应急响应资料汇编。

整改结果:已整改

2)问题概要:20211月至11月洗煤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初验流于形式,其中12户企业验收得分和达标情况表中没有验收人员签名。

整改情况:我局洗煤股于202327日至321日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12户企业按照执法计划进行安全检查,同时进行现场复核和补签。

整改结果:已整改

2.基层党组织建设不积极、不规范。

1)问题概要:3个支部除减灾中心支部有少量活动(2022年开展3次主题党日活动兼党课,无谈心谈话活动),其他支部极少开展活动。

整改情况:制定柳林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表,按照活动计划,目前已开展4次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和分管股室负责人谈,股室负责人和一般工作人员谈,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听取其意见建议,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目前,已进行了两次,一次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29日召开了巡察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问题概要:20211222日应急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支部选举支部委员,预备党员参加投票并计入结果。

整改情况:我局重新组织学习了《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各支部书记明确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流程,切实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规范党务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问题概要:20191010日,原三委派支部确定刘树杰为入党积极分子,2020817日即会议同意为发展对象。

整改情况:202323日我局专门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会上共同学习了《柳林县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工作指南》《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尤其是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都进一步了解了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管党治党宽松软,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扛得不牢。

问题概要:局党委2019年至今没有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20192020年无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方案基本雷同,20202月局党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出现“落实市委四届九中全会精神”等时间矛盾相关内容,2019年至2021年“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缺失;201911月至20215月落实监督责任基本处于真空状态。2019年至今,应急局共有24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全局上下57名人员共上交礼金红包45.12万元。

整改情况:制定了《中共柳林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柳应急党委发〔202311号),明确党委班子及其成员的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明晰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述职述廉述学述法制度,每年年终将各领导述职述廉述学述法报告装订成册报县委组织部;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做到明底线、知敬畏;严格落实“局党委管总、班子成员管片、股站长管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抓落实,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仍然存在。

问题概要:有的收受企业馈赠香烟、不按规定支付饭费;有的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在企业招聘职工、选人用人、岗位调整中存在说情、打招呼,借用企业的车辆为自己办私事;安排企业接待,逃避检查,增加企业负担;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形同虚设;20193月县应急局成立至今,车辆编制未经县机关管理中心批复,但实有公务车辆22辆。

整改情况:3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2023年度柳林县应急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同时邀请柳林县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上下发了《柳林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柳应急发〔202310号),全体干部职工全员签订了《柳林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并报第七派驻纪检组;修订完善了《柳林县应急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柳应急党委发〔202312号),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纳入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坚持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经常提醒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问题。

重新修订完善了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举报制度,在监管服务企业公共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柳林县应急管理局《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的公告》牌匾,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举报,发布举报公告,明确举报内容,公示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举报内容经核实属实,局党委将严肃追责问责;制定检查工作餐制度和安全执法检查廉洁自律反馈卡制度,局机关各股室外出检查后,执法人员用餐按照5人标准向企业缴纳餐费,由企业按就餐人头开具工作餐收据。每次监管执法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须填报监管执法人员《廉洁自律反馈卡》,说明监管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并于每周五下午将本周用餐收据和廉政自律反馈卡报督查室;制定了督查检查制度,由办公室和督查室进行随机督查和抽查,按季度进行问题通报;今年第一季度督查室深入20户企业进行了督查检查,其中煤矿8户、洗煤厂4户、危化2户、冶金2户、非煤企业1户,班子成员履行“四不两直”督查检查2次,第一季度共查出共性问题6条,个性问题3条,下达督办通知单3份,现已全部整改。通过督查检查推动全局执法人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

1)车辆维修、加油中涉嫌虚报费用。

问题概要:2019年柳林县应急管理局车辆晋 JC95011个月内更换两次机油、防冻液;晋JN3519在半个月内更换两次机油、防冻液;2021年晋JN97503个月内更换6条轮胎;小轿车一次性加油76.14L94.75L,明显超过油箱容量。

整改情况: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了《柳林县应急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柳应急发〔20239号),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局开展了车辆管理全面自查,自查后对存在问题的10人进行了党政纪处分,并责令退还违规所用燃油费用共计8066.27 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概要:柳林县应急减灾中心车辆晋JHV102购入至今行驶总里程不足2000km,在20212022年分别进行了2次维修,共报销维修费13926元,其中包括离合器压盘、燃油共轨喷头、电瓶、吊臂液压缸和吊臂拉伸钢丝等不应该在此种车况中出现的维修项目;晋J11884、晋J05171均属新车,平时出车很少,却发生了刹车系统、底盘系统、制动系统的修理事项,修理项目和内容严重不实,存在虚报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机构改革,原军事化矿山救护中队改为柳林县应急减灾中心(柳林县应急救援队)。其中三辆车均购置于2018年,原单位工作职能单一,出警次数很少,车辆经常处于放置状态,维修保养不及时。为了确保车辆达到战备状态,经2021816日集体会议研究决定,对所有车辆统一进行问题排查。2022年,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后,提出车辆维修费过高的问题,减灾中心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分别对车辆驾驶员及车辆负责人进行谈话,2023210日,由应急减灾中心副主任王志伟带队对所涉修理厂进行走访调查,调阅修理单,询问修理厂负责人、修理师傅,经查所修项目均属实,不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另重新修订完善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要求,以后车辆需要更换配件时,需现场拍摄照片,旧配件拿回单位,至少保存三年。

整改结果:已整改

2)资产管理信息混乱,会计信息失真。

问题概要:20192021年,省应急厅划拨应急管理局3批执法装备总价43.52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建立完善了财务内控制度并以文件印发《柳林县应急管理局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柳应急党委发〔202310号),明确了资产管理和现金管理;对2019年至2021年,省应急厅划拨我局3批执法装备总价43.52万元固定资产重新做了登记。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概要:2019年购置的4台多功能气体检测仪2.12万元,2020年购置的1.5万元的停车收费一体机、1.08万元的货架未做登记,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由于财政资产年报工作未结束,暂不能登记固定资产。

整改结果:整改中

问题概要:应急减灾中心办公楼(已付工程款1300余万元)建成并投入使用至今已逾10年,一直不组织落实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和项目审计等工作,财务处理长期停留在预付工程款状态,未能结转固定资产及计提折旧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整改情况:原军事化矿山救护中队办公楼于20128月完工后,因加层项目与施工方存在争议,期间多次联系,施工方不积极主动配合,未提供竣工结算的有关资料,导致工程十多年未决算。经市巡察三组巡察后,减灾中心高度重视,主动多次通过电话联系施工方,2023331日,施工方提交了决算书及相关资料,出具了未按期提供决算的情况说明,并现场进行了资料交接。减灾中心积极准备审计所需的资料,待完善后,交由县审计局审计。

整改结果:整改中

3)大额现金支付。

问题概要:柳林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现金支付篮球比赛服8976元;2021年现金支付应急响应资料包、文件袋19250元,同年现金支付防寒服、防寒鞋35672元。

整改情况:我局出台了《中共柳林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柳应急党委发〔202310号),规范大额现金支付审批流程。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问题概要:柳林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将75万元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分三次25.09万元、25.514万元、22.944万元购买,涉嫌变通规避政府采购。20203月,应急局购置公务车5辆价值89.9万元,备案为政府集中采购,组织形式为询价。经查,政府采购中心并未组织集中采购,而是县应急局自行询价采购,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在《中共柳林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柳应急党委发〔202310号)文件中制定了采购管理控制制度,涉及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涉及“三重一大”的提前向纪检监督部门报备,由纪检监督部门全程监督。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话:0358-4022128;电子邮箱:llyjzhb@163.com

中共柳林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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