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我县组织收听收看全省平安建设动员部署暨《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培训电视电话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贺柱才在我县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实况。

会上,省委政法委负责人对《山西平安县城(城区)建设工作方案》进行了说明并对《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作了授课培训。

培训会上,省委政法委负责人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视野、法治的立场、时代的要求出发,运用大量实例和数据,对《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重点讲解了平安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基本职责、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矛盾化解、基层治理和机制保障等八个方面内容。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履行好法定职责,共同推动平安山西建设走深走实,切实维护好全省政治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全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会后,我县召开平安县城(城区)建设动员部署会暨平安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会,对我县平安县城(城区)建设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

会上,相关负责人分别对《柳林县平安县城(城区)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对平安建设年终考核验收准备工作进行了安排。

贺柱才强调,《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是新时代我省首部关于平安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对于进一步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我县各部门一要“以观引安”:要通过观察社会现象、了解民意和需求,来引导我们的工作方向。只有深入了解社会的变化和发展,才能更好地制定政策和措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安全。二要“依法治安”:要坚持依法办事,加强法治建设,确保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三要“以督保安”: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同时,要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安全保护,提高社会治安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四要“以众评安”:要积极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局面。只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才能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雷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