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中央驻晋单位财会监督,加大对地方财政运行、地方政府债务、基层“三保”等重点方面的监控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会计行为的监督,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的监督……3月22日,财政部山西监管局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动员会在并举行,会议从财会监督内涵、定位、原则、体系、机制等五个方面深入解读了《意见》的核心要义和总体要求,并对今年的财会监督工作做了重点部署。

该局将与驻晋中央预算单位齐抓共管,合力健全财会监督体系,积极构建财会监督长效机制。要求驻地单位依照法定职责做好财会监督工作。一方面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更快、更准、更全的优势,做好对所属单位财务活动、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加大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开支等特定事项,以及公务卡支出明细、现金使用流向等方面的监控力度。一方面聚焦重点项目,紧盯执行进度异常情况、执行违规情况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深度挖掘影响因素,强化资金绩效监督。着力完善管理链条,提高单位预决算编制质量和预算管理水平。着力补齐管理短板,不断完善内控财务管理办法,强化风控意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从严从实加强对本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堵塞漏洞,改进管理。要求驻地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抓牢执业监督,严格依法履行好审计鉴证、资产评估、税务服务、会计服务等职责,切实加强对执业质量的把控,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强化执业质量管理责任。要求行业协会充分发挥督促引导作用,加强行业诚信建设,运用信用记录、警诫告诫、警示告诫、公开曝光等措施,加大惩戒力度,推动提升中介机构执业规范化水平。

同时,该局将加强监督主体间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财会监督机制建设,围绕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法违规行为。(任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