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明杰 通讯员 吕金兵)加强监护安全、营造安全成长环境、定期关心关爱帮扶……记者日前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未保委办公室于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推出13项务实举措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监护安全方面,我省明确落实家庭主体责任、报告处置责任、国家监护责任3个方面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责任,失职监护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家机关、村民(居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责任,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或举报后要依法依规立即进行处置。民政部门要依法履行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职责,为因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提供临时照料。成长环境方面,各地要加强校园学生安全、网络环境整治、机构安全管理、社会环境治理、心理健康关爱、暑期安全防范、精神素养培育7类安全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根据部署,各地要围绕重点人群做好定期走访摸排、分类保障困境儿童、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儿童3项工作。要按季度对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基本情况进行摸排,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同时将未成年人作为社区疫情防控重点人员优先保障。要加强信息比对、主动发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并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让残疾儿童家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安全感。要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的监督机制,落实定期走访、个案会商、评估帮扶等制度,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动员党员干部与农村留守儿童建立帮扶联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