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吕审管信息函〔2023〕50号
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转发《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
开展2023年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
履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履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审管函〔2023〕6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请各县(市、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附件2模板,编制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于11月28日前加盖公章报送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不涉及重点监管领域的市直部门须以正式公函提供情况说明。
二、请各县(市、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填报无需认领监管事项统计表(附件3),加盖公章,12月26日前报送我局。
三、请各县(市、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填报无法覆盖监管事项统计表(附件4),加盖公章,12月26日前报送我局。
四、请各县(市、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抓紧研究部署,及时与我局政务信息管理科沟通对接。
五、注意:请将以上材料按时报送至市审批局信息科(邮箱:11sspjxxk5080163.com),逾期将无法计入2023年评估范围。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履职评估工作的通知
2.吕梁市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表
3.2023年无需认领监管事项统计表
4.2023年无法覆盖监管事项统计表
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