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办发〔202360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融入和服务建设

全国统一大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加快融入和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925

此件不公开

山西省加快融入和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315),推动我省加快融入和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 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 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和初级产品基 地定位,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有效发挥市场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压实各地主体责任和牵 头部门责任,进一步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环节存在的梗阻,持续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全省进一步加快转型发展、奋进“两个基本实现”目标提供坚强有力支撑。

主要目标。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排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建设的政策规定和做法,落实近期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解决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重点问题,争取1年左右初见成效;在此基础上,力争3年左右取得阶段性进展,有效破除能源资源、商品和服 务市场等重点领域妨碍要素市场化配置和自由流动的各类障碍, 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成效明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市场格局基本形成;力争5年左右取得实质性进展,各项基础制度 规则和配套政策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市场环境不断优 化,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在推动畅通国内大循环、更好联通国内和国际市场中贡献山西力量。

二、针对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整改

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典型问题全面排查及核查整 改。组织各市、各有关部门对照国家征集移交、发布的不当干预统 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线索和问题清单,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处理和全 面自查,对发现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等问题坚决纠正、立即整改。对国家通报的典型案例,由属地政 府、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全面整改,相关情况按程序向社会公开。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3年底前完成

对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整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23年重点在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新能源汽车、能源资源、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由属地政府、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并推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同时按照国家后续工作部署要求,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整改。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和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3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集中清理制约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规定。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对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进行梳理,有序清理 废除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生产经营行为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确保做到“应清尽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3年底前完成

三、持续完善建设统一大市场配套政策

规范完善公平竞争和市场准入服务。根据国家重点行业和领域市场竞争状况监测评估结果,分别采取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公开提示警示等措施,规范企业竞争行为。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积极参与构建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准入服务系统。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当地登记注册,不得限制企业办理跨区域迁移登记。省市场监管局、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落实

完善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根据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完善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省发展改革委、省审批服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落实

完善市场基础制度配套政策。贯彻落实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认真执行国家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专项审查规则。持续推动《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实施,不断提高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024年底前完成

落实统一的资本要素市场配套政策。实国家加强重要 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统筹监管的各项政策规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支持力度。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人行山西省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西证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落实

落实检验检测认证改革配套政策。持续跟进并推动落实国家出台的质量认证、检验检测领域深化改革举措,深入推进我省检验检测认证领域相关改革工作。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持续推进落实

完善市场监管执法配套政策。适时更新我省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进一步细化执法事项的工作程序和规则,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处罚裁量相关规定,推动实现裁量基准查询电子化。推动跨行政区域联合制定发布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省市场监管局负责,2023年底前完成

四、完善适应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长效机制

完善统计调查和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国家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探索推进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更好反映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各地在年度综合考核中要充分体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成效。省统计局等部门和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5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

健全完善省以下财税体制。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划分改革,加快界定省以下各级财政支出责任,加大财力薄弱县转移支付,不断完善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财税体制。坚持以共享税为主体的收入划分制度,健全地方税体系。加快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规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落实

建立健全区域市场一体化合作机制。鼓励山西中部城市群和晋北、晋南、晋东南城镇圈积极探索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 作,为我省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积累经验。省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市、县政府负责,2025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

发挥比较优势优化区域经济布局。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中长期规划,引导各地区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科学有序投资,实现差异化、错位发展。积极对接国家区域发展重大战略,在全省“一群两区三圈”城乡区域发展布局下,支持太原、大同“唱好‘双城记’”更好发挥在全省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落实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和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5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建设统一大市场相关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按要求纳入专项督查内容。对不当市场干预和不当竞争行为建立反面典型通报约谈和问题整改制度。对 积极推动落实、取得突出成效、获国家督查激励的,可按我省有关规定予以奖励。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和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4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

五、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加强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做到“全国一盘棋”。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办公室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跟踪督促,压茬推进统一市场建设,推动各项举措落细落实、落地见效。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县政府负责

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各市、县政府要切实承担属地主体责任,坚决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对本行政区内各类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规定和做法开展全面梳理,切实抓好整改、清理、废除等各项工作,主动纠治不当市场干预行为。省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主动作为、压实责任、形成合力,以“一根钢钎插到底”的精神,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立破并举、标本兼 治的原则,抓实抓细近期重点任务见附件。承担对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突出问题整改职责的行业领域省级主管部门要落实部门 主体责任,狠抓突出问题整治整改,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实行账单 式闭环管理。牵头部门要根据需要组建工作专班,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适时开展评估评价工作。省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县政府负责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我省找准自身定位、发挥比较优势、提升区域竞争力的重大 机遇。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结合实际开展 系统培训,进一步增强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省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县政府负责

附件:山西省加快融入和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近期重点任务

附件

山西省加快融入和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近期重点任务

  • 序号

    重点任务

    细化举措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1

    开展妨碍 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

    省、市、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深入梳理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有序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生产经营行为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发现含有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内容的政策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程序进行修改或废止,对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不当行为和做法要立即纠正整改。自查清理结束后,对应清理未清理的予以通报。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政府落

    2023年内完成

    2

    开展重点 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

    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自查整改,重点整改新能源项目开发过程中地方保护或限制市场主体准入等行为。

    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政府落

    2023年内完成

    3

    开展新能源汽车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自查整改,重点整改违规设置地方准入目录等行为。

    4

    开展能源资源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自查整改,重点整改以行政手段干预能源资源市场化交易等行为。

    5

    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自查整改,重点整改强制企业设立本地分支机构、在工程项目发包或招标投标中对外地企业设置隐性门槛和壁垒等行为。

    6

    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自查整改,重点整改倾斜照顾本地企业等行为。

    7

    各自查整改牵头部门要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进一步畅通经营主体和各界反映问题的渠道,将收集的问题线索转市、县政府核查。

    • 10

      序号

      重点任务

      细化举措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8

      整治通过 行政手段对企业跨区经营和迁移设置障碍行为

      优化企业跨区域迁移登记注册制度,积极探索将迁入登记迁移调档等环节整合优化,提高企业迁移办事效率。向经营主体全面完整公开办理外迁、注销等商事登记的条件、审批流程、申请要件、办理时限等事项,纠治违规增设迁移条件、增加审批流程、变更申请要件和故意逾期办理等妨碍企业自由迁移的行为。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县政府落

      2023年内完成

      9

      对照不当 市场干预行为防范事项清单,为政府行为划出红线

      对照国家发布的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防范事项清单,为政府行为划出红线。落实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典型案例通报约谈和问题整改制度,通报一批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典型案例。对新发生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 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3年内完成

      10

      建立经营 主体反映问题快速响应处理机制

      畅通经营主体反映问题渠道,各市县结合实际在“12345”热线接办事项中纳入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举报,加大对经

      营主体反映的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领域实施地方保护行为的问题线索收集力度,将相关投诉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受理单位要按照“接诉即办”原则,健全问 题受理核实、督办回访闭环管理机制。

      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市、县政府落

      2023年内完成

      11

      深入推进 异地司法执行联动改革

      深入推进异地司法执行联动改革,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开展跨地区联合司法执行专项行动,推动解决一批外地企业异地执行难案件。健全统一规范的涉产权纠纷案件执法司法体系,强化执法司法部门协同,进一步规范执法领域涉产权强制措施规则和程序。发布一批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建设统一大市场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省法院牵头负 责

      2023年内完成

    • 序号

      重点任务

      细化举措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2

      深入推进 招标投标电子化转型

      推进招标投标电子化转型,巩固提升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CA)在全省范围内跨平台、跨部门、跨市县互认成果。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推动全省域评标评审专家共享。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审批服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政府落实

      2023年底前取 得实质性进展

      二、着力强化市场经济基础制度

      13

      严格依法 保护知识产权

      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完善行政保护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2023年底前取 得实质性进展

      14

      统一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标准和法律适用,完善裁判规则。

      省法院牵头负 责

      2.023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

      15

      落实市场 准入负面清单制

      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完善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工作机制,全面清理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和准入环 节的隐性门槛,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3年内完成

        序号

        重点任务

        细化举措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6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专项审查规则,进一步统一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程序。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回应反馈机制,支持引导社会公众、市场主体提供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线索。

        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按职责分工负 责

        2023年底前取 得实质性进展

        17

        十一建立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

        探索建立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接受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修复完成后,按程序停止公示其失信记录,终止实施惩戒措施。加强修复信息共享,实现部门网站与各级信用网站信用修复服务协同联动

        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3年内完成

        三、着力加快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18

        十二完善统一的新能源汽车电基础

        设施

        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运营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按照“适度超前、均衡布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集约集成 、分级分类”的原则,构建形成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支持统一布局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严格落实最新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电价政策,促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和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省能源局、省交通厅、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3年底前取 得实质性进展

          • 序号

            重点任务

            细化举措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9

            十三构建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和物流体系

            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打造多层次综合交通枢纽系统。扎实推进雄忻高铁、集大原高铁、太原机场三期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建成隰县至吉县、离石至隰县、黎城至沁源等高速公路

            项目,推动太原西北二环、榆昔高速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繁忙路段改扩建,提升路网服务水平。加快实施108

            208国道一级化改造和县城过境改线。加快实施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和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太原客运东南站、晋煤铁路物流集装箱转运场站和清洁煤炭储运物流园等项目建设,提升太原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地位。

            省交通厅牵头负责

            2023年底前取 得实质性进展

            20

            十四完善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修订完善我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持续推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功能升级和广泛应用,全面构建“一张网”运行模式。全面提升一体化平台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负责

            2023年内完成

            四、着力加快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建设

            21

            十五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建立全省统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级、二级网上交易 市场。依托全国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提供土地二级市场线上交易服务功能,推动市场信息公开透明,促进土地要素流通顺畅,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负责

            2023年内完成

            22

            十六促进劳动力要素有序流

            积极探索跨地区职称互认,统一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统一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明确参保职工和参保失业人员跨省转移情形、划转失业保险费用标准及待遇发放标准、办理步骤流程等,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切实维护劳动者失业保险权益,着力保障劳动力资源有序流动。

            省人社厅牵头负责

            2023年内完成

          • 序号

            重点任务

            细化举措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23

            十七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

            积极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体系,积极参与国家超算互联网建设,支持国家超算太原中心发展,发挥超算基础支撑作用,更好服务科技创新、社会民生和数字经济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3年底前取 得积极进展

            24

            十八完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和标准

            加强推进数据要素基础制度研究,落实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信息权益等基础制度和技术标准。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3年底前取 得积极进展

            25

            十九主动参与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体系

            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统一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破除市场壁垒,推进适应能源结构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建设。继续开展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加快完善机制建设,优化市场衔接,规范市场管理,推动我省电力现货市场尽快迈向正式运行。

            省能源局牵头负责

            2023年底前取 得积极进展

            五、着力加快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

            26

            二十保护消 费者合法权益

            修订《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完善消费者合法权

            益保护制度规则。完善12315效能评价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

            省司法厅、省 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3年底前取 得实质性进展

            27

            二十一建立 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

            落实《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开展多维度的投诉信息公示,构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治的消费维权新格局。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2023年内完成

            28

            二十二加快 建设医疗服务药品信息统一市场

            建设全省电子处方中心,推动电子处方中心对接省内有关医疗机构,实现处方信息统一归集及处方药购买、信息安全认证、医保结算等事项“一网通办”。构建权威统一、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着力推动山西省全民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

            省发展改革委、省卫健委、省药监局、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3年底前取 得实质性进展

              序号

              重点任务

              细化举措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六、着力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29

              二十三加强反垄断执法

              依法妥善审理垄断、不正当竞争案件,按照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强化公平竞争司法导向。诉讼到法院的垄断、不正当竞争案件,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统一法律适用,及时公正审理,提高审判的质量和效率。

              省法院牵头负 责

              2023年底前取 得实质性进展

              30

              聚焦公用事业、医药、建材、汽车、日用消费品等重点领域,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涉嫌垄断案件的查处和处罚力度,依法查处一批典型案例。落实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行政垄断政府主体进行执法约谈制度,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对执法约谈的内容、程序、方式等制度进行细化,建立执法约谈制度落地实施机制,增强执法约谈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2023年底前取 得实质性进展

              31

              二十四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体

              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完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制度规则,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省司法厅、省 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3年底前取 得实质性进展

              32

              二十五纠治行业协会商会违规行为

              纠治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机关、利用受行政机关委托事

              项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服务、强制入会、违规收费等行为依法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市场垄断行为,包括制定或发布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章程、规则、决定、通知、标准等,召集、组织或推动本行业经营者达成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协议、决议、备忘录等,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或实施含有固定价格、限制商品生产或销售数量、分割市场、联合抵制交易等内容的垄断协议。

              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3年底前取 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