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 关于柳林县妇幼保健站建档捆绑检查问题的投诉
- 来信时间:2026-04-21
- 答
- 答复单位:柳林县妇计中心
- 答复时间: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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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孕妇在孕早期(孕13周)前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其中孕妇健康状态评估中包含孕妇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等,并根据检查结果评估妊娠情况,可以及时发现异常并转诊。超孕13周孕妇建档收费根据《柳林县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方案》县卫生健康局对县妇计中心2025年全年超孕13周建档孕妇未予发放相关资金,故我单位自行承担已经产生的相关费用,基于上述考核方案2026年初开始经过领导班子决定对超过孕早期(孕13周后)建档的孕妇实行收费制。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