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 关于青龙派出所不予受理群众诉求问题的投诉
- 来信时间:2026-01-12
- 答
- 答复单位:青龙派出所
- 答复时间:2026-01-23
-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所民警告知示范小学加强对学生教育管理,学校已经教育学生不得敲别人家的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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