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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柳林县卫生监督所乱执法和乱罚款问题的投诉
  • 来信时间:2025-07-09
  • 答复单位:疾控中心
  • 答复时间:2025-07-14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中心领导组织相关股室股长进行谈话调查,要求中心卫生监督人员严格按照相关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做好与商户之间的沟通,耐心解读相关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我中心监督人员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规定开展监督工作,我中心监督人员要求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提供报告属于正常监督检查的内容。不同行业检测事项不同,卫生监督人员的表述与商户对内容的理解容易出现偏差。我们将加强卫生监督人员知识培训,提升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努力为市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工单中来电人提到的检测机构,商户自行选择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