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 关于三交镇派出所所长涉嫌滥用职权违法犯罪问题的投诉
- 来信时间:2025-05-17
- 答
- 答复单位:公安局
- 答复时间: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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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2017年5月31日,三交派出所接到三交镇坪上村刘启科与刘某某因地基纠纷引发打架后及时赶往现场,经现场调查了解,刘某某与刘某某邻里间因地基纠纷发生冲突,后刘某某将刘某某打伤,伤情轻微,但双方地基界限权属若得不到彻底解决,矛盾纠纷将逐渐升级,本着化解矛盾的思想,时任三交派出所所长穆某某组织三交土地所所长车某某、三交司法所所长党某某、坪上村支部书记刘某某、调解员王某某、张某某对此事进行化解,2017年8月4日,经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对该事件自愿达成协议并制定《关于刘某某与刘某某地基纠纷的调解协议》,当时本着化解矛盾的心思,对该案未作受理,作为调解案件处理,对土地纠纷及打架问题一并解决。调解过程中,受伤人员刘某某的医药费自付,不愿追究刘某某的责任。调解协议是在土地所、司法所、村委的共同参与下,公平、公正、自愿的前提下达成的协议,在调解过程中不存在徇私舞弊,不规范执法的行为,更不存在强迫让双方当事同意的情况。举报人刘某某举报穆根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相关问题不能证实,但存在未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依法受理、调查案件的问题,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柳林县公安局已对时任三交派出所所长穆某某做出提醒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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