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 关于征地补偿的咨询
- 来信时间:2023-06-06
- 答
- 答复单位:柳林县人民政府
- 答复时间: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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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反映庄王山分得责任田未落实的问题情况不属实。目前庄王山12亩土地已被退耕还林土地和通道绿化占用,相关补助信访人均已领取,该土地当前不属于企业开发征用范畴,不涉及企业补偿资金,信访人所反映的信访诉求缺乏政策与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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