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国家制定了医保药品目录。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药品目录的相关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照规定予以支付。
    国家医保局建立完善了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医保药品目录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将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基本条件的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经过6轮调整,已累计将744个药品新增进入医保药品目录,其中谈判新增446个,覆盖了目录全部31个治疗领域。谈判准入的药品中,肿瘤用药100个,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等慢性病用药93个。通过谈判纳入目录的药品,大部分都是近年来新上市、临床价值高的药品,大量新机制、新靶点药物被纳入目录。2017年以前,医保目录内没有1个肿瘤靶向药,2023年版目录中已经有74个肿瘤靶向药,其中很多治疗领域实现了不同代际靶向药的多样化选择。同时,6年累计调出了395个疗效不确切、易滥用以及临床被淘汰,或者即将退市的药品。目前,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中药饮片为892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