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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柳林县新闻中心人员职级晋升遭遇不公平待遇的问题
  • 来信时间:2025-01-13
  • 答复单位:柳林县组织部
  • 答复时间:2025-01-16

接到反映的问题后,我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门力量调查了解并核实情况,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一、关于转为参公身份后任职问题:根据晋组通字〔2009〕91号文件批复,柳林县新闻办确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副科级建制)。经市委组织部2012年6月吕组复字〔2012〕8号文件批复,您进行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登记后,应当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规定进行管理,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且在进行参公登记时,您本人无领导职务,根据2005年《公务员法》第三章职务与级别第十七条“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和第七章职务升降第四十四条“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职务晋升规定的程序办理”规定,最终确定为科员。结合您的学历、工龄等实际情况,确定工资级别档次。二、关于2019年以来职级未晋升问题:2015年1月,《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下发。同年2月,根据相关规定将您职级晋升为副科级。2018年,财政部、中央编办、人社部联合下发《关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相关财政政策的通知》,明确“除行政执法机构外,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都要纳入改革实施范围”要求,根据文件精神,我县新闻办纳入改革实施范围。因单位涉改,为确保改革平稳推进,职级晋升工作暂缓开展。三、关于2025年工资套改问题:按照目前公务员工资执行标准“五年晋升一个级别,两年晋升一个档次”,经测算,来电人年度考核结果在“称职”以上的,可以晋升级别。经市委组织部2024年5月文件批复,柳林县新闻中心等单位确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根据省、市相关要求,为确保做好我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分步骤分批次开展干部转隶、人员分流等工作。截至目前,转隶、分流等工作已全部完成。下一步,结合干部队伍现状和职级职数空缺情况,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稳步开展职级晋升,进一步激励公务员(参公人员)担当作为、敬业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