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柳林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理赔事项公告
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助力乡村振兴、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理赔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保对象
具有柳林县户籍的7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出生日期为1954年11月20日零时以前)。
二、被保险人范围
参保对象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均纳入意外保险责任范围。
三、承保期限
本保险期限为1年(即2024年11月19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止)。
四、保险责任及理赔内容(一)意外身故(7000元)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二)意外伤残(7000元)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造成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法医学会联合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三)意外医疗保险(500元)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门诊或普通病房住院进行治疗,对每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产生的合理且必须的急救车费及符合投保所在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用、药品费用、护理费用、诊疗费用、治疗费用、检查化验费用、手术费用等),在约定的费用限额以内,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五、理赔流程
(一)意外伤残/身故必须在出险后24小时内报案,报案电话为95518 ,根据语音提示转人保健康,陈述事件发生过程及结果;若超过报案时效,需自行提供意外证明及事故照片,证明事故真实性。意外医疗无需报案。
(二)理赔案件咨询及理赔资料递交请前往柳林县青龙市民服务中心大厅人保健康服务窗口。
六、理赔需提供资料
(一)意外身故:
1.被保险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2.被保险人户口注销证明(申报人姓名不能是已故之人);
3.公安部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意外死亡证明书(推断书)、村委出具的土葬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
4.被保险人与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及历史户籍成员信息;
5.继承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申请人银行卡(工/农/中/建)复印件;
6.填写法定继承人表、授权委托书,所有继承人手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的照片;
7.派出所/120急救/110/119出警等证明材料。
(二)意外伤残:
1.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医院盖章)、出院证、住院病历;
2.意外事故证明(出险日期、出险地点、出险详细经过);
3.被保险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银行卡(工/农/中/建)复印件;
4.由市级及以上专业鉴定机构开具的伤残鉴定报告(需保险公司人员陪同鉴定);
5.涉及第三方需要提供三方协议;
6.涉及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三)意外医疗:
1.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诊断证明书(医院盖章)、收据(发票)原件、对于已经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需提供相应机构或单位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证明原件、费用明细清单(核实金额是否与票据金额一致)、出院证、住院病历;
2.被保险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工/农/中/建)复印件
3.涉及第三方需提供三方协议;
4.涉及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七、承办意外险联系方式
承保单位: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
地 点: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西路大万源17层
联系电话:0358-8493000
柳林县民政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