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丹(1903~1936)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西北红军和西北革命根据地的主要创建人之一。原名刘景桂,字子丹。1903年10月4日诞生于陕西省保安县(今志丹县)金汤镇。1921年考入陕北联合县立榆林中学,曾任学生会主席,组织领导学生运动,同军阀井岳秀等封建势力作斗争。1924年冬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春转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冬被选派到黄埔军校学习,入第4期炮兵科。1926年秋毕业后参加北伐战争,任国民革命军第2集团军总政治部组织科科长、西安中山军事政治学校教官。同年冬任国民联军第4路军马鸿逵部党代表兼政治处处长,在该部建立军、师、团、营政治工作机关,开展新式练兵。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担任中共陕西省委秘密交通工作。1928年初,被派往以中共党员许权中为旅长的陕军新编第3旅,任参谋主任。不久,率一批干部到豫陕边界地区开展农民运动,培训赤卫队骨干。4月,参与领导了以新3旅为骨干力量的渭华起义,任西北工农革命军军事委员会主席。起义失败后,于1929年春返回陕北,任中共陕西省委候补委员、陕北特委军委书记。打入陕北、陕甘边一些军阀部队和民团,进行兵运工作,组织革命武装力量,曾先后任营长、团长、旅长等职。1931年10月,和谢子长等将南梁游击队与陕北游击支队合编为西北反帝同盟军(不久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先后任副总指挥、总指挥,总结过去失败的教训,学习井冈山斗争的经验,开辟以照金、南梁为中心的陕甘边苏区。


  1933年5月奉命随红26军2团南下渭南华县地区作战,失败后,率少数人奋勇作战突出重围,9月返回照金苏区,任陕甘边红军临时指挥部副总指挥兼参谋长。1933年11月成立红26军42师后,任42师参谋长,不久任师长,率部北上合水、庆阳,与陕甘边游击队、关中游击队、陕北游击队1支队互相配合,开展游击战争。


  1934年2~4月九战九捷,以劣势兵力取得了西华池等战斗的重大胜利,挫败了国民党军对陕甘边苏区的第一次“围剿”,建立了陕甘边工农民主政府和14个游击支(中)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革命根据地。1934年5月任中共陕甘边军事委员会主席,后兼军政干校校长。编写了《军事教育大纲》、《政治工作训令》等教材。


  1935年2月任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5月红26军和红27军会合后组成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前敌总指挥部,任总指挥。后率红26军、红27军主力,在陕北游击队配合下,以围点打援,出敌不意,各个击破等战法,经两个多月机动作战,攻克延长、延川、安定、安塞、保安、靖边6座县城,歼敌大量有生力量,挫败了国民党军对陕甘边苏区的第二次“围剿”,壮大了红军和游击队,在20余县建立起工农民主政权,使根据地扩大到东临黄河,西接环县,南至淳化、耀县,北接长城的广大地区,把陕北、陕甘边两块苏区连成一片,成为中共中央和各路北上抗日红军长征之后的落脚点。8月,在陕北、陕甘苏区第三次反“围剿”中,指挥红军主力,集中兵力,在慕家塬、定仙??地区首歼国民党军晋军1个团,迫使晋军撤回黄河东岸。9月,红26、27军与长征到达陕北的红25军会师,合编为红军第15军团,他任副军团长兼参谋长。10月与军团长徐海东指挥劳山战役。后在“左”倾路线统治时期的“肃反”中被逮捕,备受折磨,但他始终坚持原则。不久,中共中央到达陕北,毛泽东、周恩来等迅速纠正了陕甘苏区党内“肃反”的错误,刘志丹从而获释。此后任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后方办事处副主任、红军北路军总指挥兼第28军军长和中共中央所在地瓦窑堡警备司令等职。经常教育部队顾全大局,绝对服从中共中央的领导和调遣。在他的影响下,陕北红军与中央红军团结一致,共同对敌。


  1936年3月,率红28军参加东征战役,由罗峪口附近东渡黄河,挺进晋西北,迭克敌军。4月14日在山西中阳县三交镇(今属柳林县)战斗中牺牲,年仅33岁。为纪念刘志丹烈士,中共中央和陕甘宁边区政府决定将保安县改名为志丹县,并在城北建刘志丹陵园,有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人题词石刻。


  刘志丹烈士一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追求真理,英勇善战,百折不挠,艰苦奋斗,忠心赤胆,为创建红军和革命根据地,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被毛泽东同志誉为“群众领袖,民族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