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在柳林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步推进高质量发展,全县服务业持续增长,主要行业稳中向好,展现强大发展韧性,为全县经济稳定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服务业发展总体情况

一季度,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为603638万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0.1%,增速较去年全年(-9.5%)加快9.6个百分点,较去年一季度(-10.8%)加快10.9个百分点,经济运行呈现回升向好态势。其中,服务业增加值202697万元,增长3.4%,服务业占GDP比重33.6%

从结构看,服务业支撑作用增强。一季度,全县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同期的0.871.827.4调整为0.765.733.6,第三产业比重提高6.2个百分点。

从规模看,服务业主要行业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23930万元,占全县GDP的比重4.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27726万元,占比4.6%;住宿餐饮业增加值5071万元,占比0.8%;金融业增加值32090万元,占比5.3%;房地产业增加值22145万元,占比3.7%;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15419万元,占比2.6%;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73566万元,占比12.2%

从增速看,全部行业增加值实现“四升两降一持平”,非营利性服务业增长较快,对全县服务业发展形成有力支撑。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同比下降6.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5%,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6%,金融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6%,房地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8%,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与上年持平,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0%

从拉动看,服务业拉动经济增长1.39个百分点。其中,批发和零售业拉动经济下降0.33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拉动经济增长0.25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拉动经济增长0.05个百分点,金融业拉动经济下降0.21个百分点,房地产业拉动经济增长0.14个百分点,营利性服务业拉动经济增长0.001个百分点,非营利性服务业拉动经济增长1.44个百分点。

二、服务业主要行业发展情况

(一)、批发零售业

全县在库批发业27户,零售业27户。

一季度,批发业销售额同比下降16.6%,增加值同比下降12.7%;然而零售业销售额却稳中有增,增速为5.4%,增加值同比增长5.1%。批发零售业占服务业的比重达11.8%,但是受煤炭市场价格影响,拉动全县GDP增加值下降0.33个百分点。

(二)住宿餐饮业

全县在库住宿餐饮业30户,其中住宿业3户,餐饮业27户。

一季度,住宿业销售额同比下降5.2%,增加值同比下降3.8%;餐饮业销售额稳步增长,增速为12.2%,增加值同比增长10.3%。虽然住宿餐饮业占服务业的比重只有2.5%,但是受行业持续不景气,对全县服务业增加值有一定影响。

(三)规上交通运输和仓储业

全县规上服务业涵盖7大类26户,其中:铁路运输 1户、 交通运输业13户,占据主导地位;商业服务业7户,仓储业2户,废物处置业1户,租赁业1户,卫生行业1户,结构分布仍以传统行业为主。

一季度,交通运输和仓储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0.21%。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为13.7%,增加值同比增长4.5%,拉动GDP增长0.25个百分点。

(四)房地产业

全县在库房地产企业6户,比上年同期减少2户。

一季度房地产业销售面积同比增长6.4%,。房地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8%,低于服务业0.6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为10.9%,与上年基本持平,拉动GDP增长0.14个百分点。

(五)金融业

金融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6%,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5.8%,下拉GDP增长0.21个百分点。

(六)营利性服务业

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9%,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与上年同期持平,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为7.6%

(七)非营利性服务业

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0%,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6.3%,拉动GDP增长1.44个百分点,对服务业增加值贡献最大,也是全县服务业增速稳步向前的主要支撑力。

三、服务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季度服务业总体发展态势良好,但占GDP比重仍较低,部分行业发展较慢,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一)总量规模发展不足

全县服务业占GDP比重仍低于全国、全省水平。从占比看,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3.6%,与全国(61.2%)、全省(57.8%)、全市(46.5%)相比,分别低27.624.212.9个百分点。

(二)内部行业分布不均

从行业分布看,全县在库规上服务业企业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和仓储邮政业中,其占全部在库规上服务业企业数的比重为50%,营业收入占比为62.9%;商业服务业企业数占全部在库规上服务业企业数的比重为26.9%,营业收入占比为17.8%;仓储业企业数占全部在库规上服务业企业数的比重为7.7%,营业收入占比为4.3%;产业结构严重不均衡,反映出了全县规上服务业发展的严重不均衡。  

(三)结构性矛盾突出

规上服务业企业规模较小,行业过度依赖交通运输业,抗击风险的能力有限,对全县服务业发展不利。现有在库规上服务业截止到一季度,全县规上服务业单位中,营利性服务业只有8户。其中互联网、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室外旅游项目这几个行业处于空白。从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在库数量来看,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数量少、规模小是制约全县服务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四、对策建议

(一)增收入。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服务业发展后劲。根据国家、省、市政策,以增工资、增绩效、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等方式提高全县工资水平,想方设法增加居民收入,加大居民社会保障力度广度,提高全县居民可支配收入,从而增强服务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引人才。加大服务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为服务业发展提供良好智力支撑。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有效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引进一批专业知识过硬,熟悉市场规则的高素质人才,对重点服务业企业的人才引进给予财政支持,激发企业人才引进的动力,从而为服务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促投资。加大服务业投资力度,尽快落实已有服务业项目,抓紧谋划实施一批引领性、带动性和标志性重大项目,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协调各类金融机构落实国家融资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更多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建设,为服务业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

(四)抓入库。针对服务业企业有主管单位多、涉及行业广、各行业发展不平衡等特点,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利用经济普查资料,摸清企业发展家底,督促达标升规企业及时入库,并指导企业做好新增入库相关准备工作。建立服务业企业重点库,跟踪监测服务业企业成长情况,培育出一批业态先进、附加值高、带动突出、竞争力强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为后续发展注入内生动力。

(五)抓规范。要进一步规范企业纳税申报行为,力求应入尽入、应统尽统。近年来,全有部分企业虽然营业收入达到规上标准,但纳税申报表不达规上标准,导致不能纳入统计监测。税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企业纳税申报,加大税收优惠和返还力度,切实破解企业因营业收入与纳税申报表不匹配而不能入库统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