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发〔2023〕9号
柳林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柳林县“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
和运用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柳林县“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林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根据省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线,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县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水平,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有力支撑柳林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逐年增加,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件,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2000件,地理标志数量争取达到1件,版权作品自愿登记量达到 2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达到500万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 85 分(上述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
到2035年,全县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显著提高,知识产权
制度体系基本完备,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集约高效,知识产权保护实现智慧监管,知识产权强县基本建成。
(一)开展四大工程建设,推动高标准综合保护
1.开展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建设。高质量建设集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纠纷调解、技术鉴定于一体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将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企业纳入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抽查名单,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建立产业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机制。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聚焦重点产业、关键领域、重要环节,加强部门联动,推进跨区域协作,发挥综合治理效能,侦破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确保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确保整治到底、威慑到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商务)、县卫健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程。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商业秘密行政执法与民事、刑事司法审判的联动配合,合理划定举证责任。强化商业秘密司法鉴定能力建设,提升司法鉴定水平。引导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推动行业组织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自律,指导市场主体制定并严格执行全面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逐步提升市场主体商业秘密保护能力。(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推进建立地理标志保护机制,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探索建立地理标志联动保护机制,推动形成生产地、流通地、销售地联动查处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的工作格局。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加强原生地种质资源和特色品种保护培育,强化特色品质保持技术集成和监测。开展地域特色农产品资源普查,建立资源目录。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与绿色有机农产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融合发展,打造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实施追溯管理。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保护和发展机制。(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版权保护促进工程。加强版权执法监管工作,持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积极查办侵权盗版案件,突出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继续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推动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的版权保护,重视版权资产管理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利用新技术加强版权保护。强化版权宣传教育,拓展版权示范创建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营造良好的版权发展环境。加强版权公共服务,逐步引导和规范版权社会服务机构建设,全面提升版权社会服务能力。(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三大提升行动,激活高质量培育动能
1.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行动。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服务,组织发布经济重点产业链领域专利分析报告,指导相关企业开展专利布局,培育高价值专利,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专利奖获奖比例增长10%。(县市场监管局,县教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商标品牌建设行动。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园区等,布局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深入推进“一企一标”“一社一标”,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的注册商标拥有率。围绕地方特色产业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持续加大品牌的宣传和保护力度,讲好品牌故事、树立品牌形象。制定实施经济重点产业集群品牌培育战略,统筹推进“山西精品”建设,打造具有较高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区域品牌,支持电商企业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3.实施专利导航行动。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等推广实施专利导航国家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化引领。组织开展专利导航理论研究、实务指导、技术支撑,建设专利导航业务指导中心,支持在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园区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推动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加强专利导航项目评价,规范专利导航市场化服务。健全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创新专利导航服务模式,打造专利导航深度应用场景。(县市场监管局、县教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五大推进机制,实现高效益转化运用
1.建立助力乡村振兴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促进乡村振兴行动。通过专利技术强农、商标品牌富农、地理标志兴农、新产品惠农,加强涉农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开展专利信息帮扶,引导乡镇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提升农业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水平。围绕生猪、肉牛、红枣(枣芽茶)、小杂粮、马铃薯、木耳、核桃等特色农业重点产业链,开展涉农产品商标品牌培育,加强涉农品牌宣传。加大地理标志申报培育力度,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提升地理标志产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助推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试点示范推进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企业培育。聚焦“六新”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一批具备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强企。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围绕产业技术创新,构建以高价值知识产权为纽带的知识产权联盟,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走出去”。落实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提升知识产权工作综合水平。(县市场监管局、县教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机制。发挥中小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规范,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引导中小企业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借助各类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合作开发、许可转让、股权并购等多种途径,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人民银行柳林县支行、县金融办、柳林银保监组、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机制。推进“1十N”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聚焦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需求,采用市场化投资方式,调动产业资源,联合企业、服务机构等共同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支持全县各类园区布局建设知识产权综合运营服务中心,“一站式”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加强联盟内机构行业自律和协作。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公益性培训和高端业务培训,鼓励服务业机构品牌化、高端化发展。(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5.建立质押融资促进机制。探索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基金,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推动符合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创新,开展创新特色金融产品试点,引导金融资本向县内高新技术企业倾斜。支持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搭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同联动,探索构建多样化知识产权投融资模式,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行动,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县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柳林县支行、县金融办、柳林银保监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三大要素支撑,加大高品质服务供给
1.强化信息公共服务。优化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扩大收集数据范围,实现多种数据资源聚合,提高知识产权统计分析能力,建成知识产权综合性专业机构,为创新提供数据支撑。加强全县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互联互通和业务协作,发布全县知识产权信息公告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节点网点建设指引,加大各节点网点建设力度。到2025年,完成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网点优化工作,鼓励各节点网点发挥业务专长,协同共进,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提供综合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2.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水平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常态化邀请国内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及相关学科专家入我县开展知识产权高端培训。每年派遣各部门领导干部参加知识产权培训,逐年扩大规模,实现“十四五”期间全县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受培训比例不低于80%。发挥柳林专家港、人才公寓保障作用,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加强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参加职称申报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加强知识产权中、高级职称人才储备。力争“十四五”期间我县中级以上职称知识产权人才增长比例不低于10%。(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推广普及教育。推动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进校园,支持中小学等开展知识产权基础性普及教育。鼓励知识产权专家进校园,促进知识产权教育与学校创新实践活动相结合,引导我县中小学申报山西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到2025年,获批学校争取达到1所。同时将知识产权教育作为我县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教科局、县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指导、协调、推动规划落实工作。党委和政府要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我县“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并明确规划实施责任。积极争取省级和市级层面的支持,推动一批重大平台载体落户柳林。
(二)加大资金保障
财政要按照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对知识产权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规划实施经费予以必要保障。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创新投入模式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完善规划实施全过程动态评估体系,严格规划动态调整和修订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考核机制。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要将规划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部门和年度,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