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发〔2023〕4号
柳林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划转行政审批
事项及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中市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1〕47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吕政发〔2022〕17号)文件精神,按照《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卫审批发〔2023〕1号)和《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吕自然资发〔2023〕6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首批划转事项目录清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将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健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5个部门的24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施,将审批程序复杂、专业要求高、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意识形态、宗教活动的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施的37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回原行业主管部门实施。
现将划转事项清单和调整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及时对接,做好工作衔接,确保“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同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认真做好划转事项的审管衔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附件:1.由行业主管部门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24项)
2.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调整回原行业主管部门
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37项)柳林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