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函〔2026〕15号
柳林县人民政府
关于柳林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升级版
项目的批复
柳林县卫生健康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柳林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升级版项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柳林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升级版项目
该项目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促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具有重要意义。县政府同意实施该项目,并将其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予以支持。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20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0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是县域慢性病防治一体化建设项目,投资1500万元;二是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项目,投资250万元;三是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建设项目,投资100万元;四是深化型县域中心药房建设项目,投资200万元;五是县域医共体审方中心建设项目,投资50万元;六是县域医共体共享中药房建设项目,投资200万元;七是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150万元;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项目,投资150万元;九是社区嵌入式托育点建设项目,投资100万元;十是医养结合/安宁疗护项目,投资300万元。
三、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柳林县医疗集团、柳林县中医院、柳林县卓扬托育服务中心。县卫健局负责项目总体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
四、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为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共24个月。2026年度完成项目前期准备、方案设计、设备采购、人员培训等工作,启动项目建设;2027年度完成项目建设、设备安装调试、人员配置、试运行等工作,全面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五、组织保障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卫健局、财政局、医保局、人社局、发改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审计局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柳林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升级版项目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负责项目日常协调、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每月召开项目推进会,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六、资金保障
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000万元,足额纳入2026-2027年度财政预算,重点用于业务用房改造、人才培训、设备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收尾等工作。建立资金使用监管机制,确保专款专用、规范高效使用。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制度,严禁将资金用于大型基建工程、“三公”经费、人员工资发放、偿还债务等非项目建设领域。
七、政策支持
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落实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打包付费”模式,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县聘乡用”“乡招村用”政策,完善医疗集团统一绩效分配管理机制。在项目用地、规划审批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八、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项目实施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分工,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和时间表、路线图;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建立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加强资金使用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项目进展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项目实施动态,对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四是加强绩效评价,建立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将项目实施成效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柳林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