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办函〔202533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林县乐购柳林·智惠暖冬

1212家电专项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柳林县“乐购柳林·智惠暖冬”1212日家电专项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118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乐购柳林·智惠暖冬1212

家电专项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服务业稳定增长,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引导消费需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投放2025年“乐购柳林·智惠暖冬”1212日家电专项消费券,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按照“激发重点领域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提质扩容”的总要求,开展家电促消费专项活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加速市场回暖,力争消费水平保持平稳增长,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时间

乐购柳林·智惠暖冬”1212日家电专项促消费活动,于202512120点开始,12月底结束。

三、活动形式

本次家电促消费活动,领取消费券的形式进行发放。县财政投入“乐购柳林·活力春夏”促消费活动结余资金,围绕家电领域进行投放。

四、投放平台

为确保数字消费券投放工作有序进行,由县工科(商务)局通过合规比选程序确定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为本次活动服务机构,并与其签订家电消费促进合作协议,不再履行政府采购流程。

五、资金使用管理

(一)资金拨付

由县工科(商务)局向县政府提出资金申请,县政府安排县财政局审核后,将“乐购柳林·活力春夏”促消费活动结余资金拨付至县工科(商务)局。县工科(商务)局根据活动开展进度,拨付至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指定账户。

(二)资金结算

活动期间以实际使用的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云闪付平台应及时提供核销数据报表,包括核销率、订单金额、核销金额、核销商家等。县工科(商务)局对云闪付平台提供的核销数据报表资料比对复核后备案。

六、活动范围

(一)活动对象

柳林县常住人口及在柳林县工作学习、观光旅游人员,当前地理位置定位为柳林县即可参加促消费活动。

(二)参加活动的企业

全县家电销售企业;参与活动的具体企业名单由企业自行申报,审核确认后公布。

七、活动内容

(一)补贴原则

按照“谁消费、补贴谁,先申报、先领取,补完为止”的原则进行。

(二)消费券补贴标准

1家电消费券:5档次,即1000元减5020001003000元减1504000元减2005000元减250元。每人限领1张,单笔消费限使用1,活动期间每人仅限领取3消费券。

消费券发放计划

票 券

张 数

家 电

1000元减50

268

2000元减100

234

3000元减150

266

4000元减200

250

5000元减250

320

合计

1338

每天发券计划按最大数量限制,票券当日有效,未使用的消费券到期后自动失效,消费券核销数量达到上限,活动随即停止。

2.家电消费补贴

消费者须实名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消费者在结算前登陆云闪付APP使用扫一扫功能扫描商家指定的二维码领取对应面额的消费券,消费券当日有效,过期作废。

3.家电销售受理点

1)柳林县嘉泰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贺昌大街111号),联系人:王亮13935802222

2)山西鑫纪元家电股份有限公司(柳林县柳林镇青龙大街龙城购物广场一楼),联系人:刘二宁 13753369618

3)吕梁市致屹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柳林县柳林镇香严水岸一层),联系人:李炫奇 13453868788

八、使用规则

(一)消费者获得消费券后,可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以核销票券。消费者购买一件或多件商品的统一结算价格达到满减条件,即可使用相应券种的消费券进行抵扣。持有多种面额消费券的,系统会自动优先使用面额大的消费券。成功申领政府消费券在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

(二)领券但不使用核销的,视同已参加过消费券活动,发券主体和发放平台均不再以任何形式向消费者进行补偿。消费者已领到的券过期后,相应资金回充到消费券资金专户,供发放平台为本次活动继续发券使用。

(三)体商家应主动为消费者开具发票,消费者应主动索票。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

成立促消费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本次促消费活动工作。

组 长:张耀东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德锋 县政府网络中心主任

王开贵 县工(商务)局长

李鹏举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刘爱荣 县委宣传部副常务部长

高艳忠 县财政局局长

吉 斌 县审计局局长

王卫国 县发改局局长

马彦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再高 县税务局局长

成明明 县工信局副局长

薛荣华 县统计局副局长

呼永科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雪瑞山西银联吕梁负责人

冯 健 山西银联柳林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成明明兼任。负责活动方案制订,综合协调本次促消费活动,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活动进展。

(二)工作职责

县工信(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本次促消费活动。

委宣传部:责组织媒体参与,做好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宣传。

县发改局:负责对参与活动的企业征信进行管理。

财政局:负责活动所需资金的筹措、预算下达、绩效评价。

县审计局:负责活动资金的监督审计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参与活动商家的商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变相加价等行为,及时处理因商品质量以及价格争议等原因引发的投诉事件。

县税务局:负责提供活动期间消费者购买发票等信息。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参加活动的限上企业名单和统计数据核查。

县公安局:负责对倒卖、套现、虚报、冒领等骗取补助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银联公司:负责对平台的使用进行解释,配合县工局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严格落实申领使用流程、核补流程等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活动的媒体宣传工作。

、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充分调动县内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进行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参与活动的商家要通过张贴活动海报、单页、公众号推广等方式,广泛发布补贴金申领使用方式、商品服务和优惠信息,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营造活动氛围,吸引广大消费者参与,扩大活动影响,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指导。县工(商务)局要按照行业要求指导开展此次促消费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参与促消费活动企业在政府消费补贴之外开展以旧换新、赠送礼品、打折等优惠让利活动,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更优惠的商品和服务,形成“骨干企业引领,全城商家联动联销”的消费氛围。县工科局根据核销成效对核销金额可进行调配。

(三)严格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监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次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对违规操作的参与企业、第三方平台等一经查实,从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