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办函〔202524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柳林县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难”

问题工作专班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有关要求,集中整治解决群众身边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柳林县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王建福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党锋忠 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蔡育新县住建局局长

王建峰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卫国 县发改局局长

张再高县税务局局长

王小兵县公安局副局长

车建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二、职责分工

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指导督促各部门履行所涉工作职责,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进行执纪问责。

县自然资源局:对不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项目出具规划认定意见,对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进行调查摸底;负责就规划及土地相关问题提出处理及认定意见,对违法违规项目认定,完善规划、用地和验收等相关手续,依据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追缴土地出让价款、罚款等相关欠款。

县公安局:负责对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过程中涉及的开发商违法犯罪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县住建局:负责就工程施工等相关问题提出处理和认定意见;出具竣工验收认定意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督促开发企业主动配合完善相关手续,对失信开发企业进行惩戒;对相关消防、质量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可以整改完善的负责督促整改,对涉及违法违规的进行认定、处罚;依法清缴房屋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

县发改局:对纳入不动产“登记难”范围内小区的人防工程进行审查、认定。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依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追缴配套费欠款。帮助所涉开发主体责任单位协调市行政审批局办理相关手续。

县税务局:负责税费价款征缴等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一)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长孔尧兼任,办公室联系人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车建武兼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专班办公室负责专班日常事务,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专班的各项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工作调度,及时向专班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微信工作群,各单位每周报送进展情况,由工作专班进行统一汇总,对不达进度的单位进行通报,并报送县政府分管领导。每半月汇总一次疑难问题,由专班组长召集召开工作调度会议,专题研究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督促任务按期推进。

(三)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对照部门职责,在多层级、多部门、多环节加强融合,全力落实专班安排的工作任务。

专班自成立起运行至工作结束,到期后确需保留的,按程序报县政府批准。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723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