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函〔2024〕66号
柳林县人民政府
关于柳林县东山新城(西组团)控制性
详细规划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柳林县东山新城(西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2024年县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规划范围:本规划位于县城东北部,西以北大街、东以柳结线为界,南以清河西路,北以泰达煤业、组工林和博学路为界,规划区总用地面积3.57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开发边界2.43平方公里。
二、规划定位:规划区是柳林县城重要的形象门户和践行低强度、低密度、低高度、高绿地率开发建设的城市功能新区,重点打造以教育、文体公共服务为特色,兼具居住、社区生活服务、城市生态、康养服务功能和公共设施配套为一体的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高地。
三、规划布局:规划形成“一心、两轴、四组团”的空间布局形态。“一心”即围绕党校、应急指挥中心及家园中心形成的生活服务中心;“两轴”即沿东新大道的横向发展轴和沿东山大道的纵向发展轴;“四组团”即山顶文体教育组团、山顶宜居生活组团、山脚特色商业与居住组团、环山腰生态景观组团。
四、规划指标:严格执行本规划所确定的土地规划用途、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距、间距等控制要求,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的指标管理,着力提升柳林县城镇化建设的形象品质和环境质量。
五、市政规划:加快规划确定的市政道路系统建设,逐步形成“一横一纵”的城市主干道路骨架和次支道路网络,同步按照规划配套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供暖等市政设施。
六、加强规划实施监管。本规划是柳林县东山新城(西组团)城市开发、建设和管理的法定依据,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不得随意变更,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和城市建设的高质量发展。若需变动,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七、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柳林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项目的服务与监管,所有的建设项目必须履行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规划、立项、用地、建设等审批手续。
柳林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