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办函〔2024〕40号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柳林县中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

工作专班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尽快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对接落地,做好工作调度,决定成立柳林县中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工作专班,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制组成人员

召集人:李利民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耀东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东明 县发改局局长

闫利民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柳林监管支局局长

张再高 县税务局局长

马彦荣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贺世平 县工科局局长

郝向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蔡育新 县住建局局长

李鹏举 县统计局局长

张瑞琴 县工商联主席

刘建军 县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

贾东升 县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高志刚 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

协调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局局长担任,负责统筹做好进展调度、协调联络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负责落实本领域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推荐清单”,形成工作台账,持续开展调度和总结自查。

专班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调整的,由现履职人员进行递补。

二、工作任务

(一)汇总形成走访目标企业清单

各专班成员单位以市场监管、税务、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经营主体名单为基础,以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的信息和名单为补充,剔除非正常经营等不符合基本准入标准的经营主体,形成走访目标企业清单。

(二)走访摸排形成“申报清单”

各专班成员单位以目标企业清单为基础,结合现有融资对接机制,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深入实地,摸排小微企业情况。针对走访后有贷款需求的经营主体,按照“合规持续经营、固定经营场所、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贷款用途依法合规”等5项标准,初筛形成“申报清单”。走访摸排工作要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创新方式方法,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在走访摸排时,要指导企业坚持诚实守信、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客观反映经营情况,合理提出融资需求,明确贷款用途,确保贷款资金用于自身生产经营。同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的合理性和客观性。相关工作人员要履职尽责,不得帮助企业虚假申报骗取贷款。

走访摸排范围可拓展至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其他经营主体。金融监管支局应鼓励银行机构工作人员依托本行客户资源开展走访摸排,符合标准的可纳入“申报清单”。

(三)审核形成“推荐清单”

工作专班对“申报清单”进行审核,组织相关部门按职责提供小微企业注册资本、经营状况、逃废债、项目审批信息、产业和环保政策、抵质押、涉法涉诉等情况,对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加强信息甄别,防范道德风险。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报送工作机制召集人签字确认后,形成“推荐清单”。

严禁借“两张清单”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走访摸排筛选过程中,成员单位发现企业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贷款、不按用途使用贷款的,应向工作专班办公室反馈具体问题,由工作专班办公室将相关企业从“两张清单”中移除。

(四)组织银行机构开展融资对接

金融监管支局在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基础上,结合企业贷款和获取金融服务情况,以及银行经营特色,将“推荐清单”分批次推送给银行机构,组织银行机构开展融资对接。工作专班及时跟进掌握银企对接情况,督促各银行建立线上、线下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办贷流程,简化审批材料,提高审贷办贷效率。金融监管支局要建立“推荐清单”台账,组织银行机构及时填报推荐清单内的企业审批、授信、提款等情况。

银行机构在收齐企业申请材料30日内作出是否授信的决定。对于不能授信的,银行机构向工作专班逐个反馈具体原因及问题解决建议。

金融监管部门将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嵌入协调机制工作统筹推进,及时摸排统计中小微企业续贷需求。对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名单内企业,指导银行做好续贷服务。

(五)靠前服务解决企业问题困难

对于银行机构对接中反映的企业存在问题,以及走访摸排中企业反映的困难,由工作专班及时收集整理,填写批分单,转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推动解决。对银行机构初审后需补充要素、行政许可等前置手续的企业,工作专班协调有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办理效率,推动尽快完成各项手续办理。对于摸排中企业反映的其他困难和问题,属于我县事权的,可视情况一并协调解决。对于不属于我县事权的,由工作专班统一协调上报上级部门推动解决。

(六)及时汇总反映工作进展

工作专班按周调度掌握工作进展,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走访摸排、筛选推送、贷款签约投放等工作进展,各单位协调解决问题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根据工作进度和上级工作机制要求,及时报送统计数据、工作简报,做好辖内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各负其责,高效运转,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小微企业融资对接落地,高质量完成工作机制各项任务。

(二)严守保密纪律。要切实维护好、保护好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商业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或企业竞争对手泄露、买卖收集到的企业信息。加强对文件、数据和人员的保密管理。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对外接受采访、发布信息和数据等,坚决避免失密泄密。

(三)强化廉洁纪律。要保持“亲”“清”政商关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各项廉洁纪律要求,强化廉洁廉政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借走访摸排、贷款审批等向企业吃拿卡要、增加企业负担。

附件:1. 柳林县摸排企业台账

  1. 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要素保障批分单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