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办函〔202435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林县“晋情消费·全晋乐购

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柳林县“晋情消费·全晋乐购”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926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晋情消费·全晋乐购”

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服务业稳定增长,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引导消费需求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具体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4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投放2024年“晋情消费·全晋乐购”政府消费券,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按照“稳住消费回暖势头”的总要求,开展促消费活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加速市场回暖,力争消费水平保持平稳增长,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时间

晋情消费·全晋乐购”活动,于2024101开始,12结束。

三、活动形式

晋情消费·全晋乐购”消费活动,采取消费券发放和现金补贴两种形式。县财政投入35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重点围绕餐饮住宿、超市、建材、图书、酒类、成品油、家电、数码、汽车等领域投放。其中:

(一)通用消费券。投入75万元,惠及超市、建材、图书、酒类等领域。

(二)餐饮住宿消费券。投入10万元,惠及餐饮住宿等领域。

(三)成品油消费券。投入5万元,惠及成品油领域。

(四)数码消费券。投入20万元,惠及数码领域。

(五)家电消费券。投入120万元,惠及家电领域。

(六)汽车消费。投入120万元,惠及汽车领域。

四、投放平台

为确保数字消费券投放与线下汽车补贴发放工作有序进行,由县工科(商务)已通过合规比选程序中国银联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公司为本次活动服务机构,并与合作方签订柳林县“晋情消费·全晋乐购”消费促进合作协议,不再履行政府采购流程。发放平台分批次定期在“云闪付APP”面向全体在柳林县人员发放消费券。

五、资金使用管理

(一)资金拨付

由县工(商务)局提出资金申请,县政府安排县财政局审核后,将350万元专项资金拨付至县工(商务)局。县工(商务)局根据活动开展进度,拨付至银联山西分公司指定账户。

(二)资金结算

活动期间以实际使用的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云闪付平台应及时提供核销数据报表,包括核销量、核销率、订单金额、核销金额、核销商家数等。县工(商务)局对云闪付平台提供的核销数据报表资料比对复核后备案。银联公司按照促进消费计划每周五上午9点准时在云闪付APP投放消费券。

六、活动范围

(一)活动对象

柳林县常住人口及在柳林县工作学习、观光旅游人员,当前地理位置定位为柳林县即可参加促消费活动。

(二)参加活动的企业

全县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所有销售企业;参与活动的具体企业名单由县工(商务)局会同县统计局确认后公布。

(三)发放方式

消费券: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领取消费券后,在参与活动的企业进行消费。

七、活动内容

(一)补贴原则

按照“谁消费、补贴谁,先申报、先领取,补完为止”的原则进行。

(二)消费券补贴标准

1通用消费券:20元、40元、1003个档次,满10020元,满20040元,满500100元。每人每轮限领1张,单笔消费限使用1张消费券。

2餐饮住宿消费券:20元、40元、1003个档次,满10020元,满20040元,满500100元。每人每轮限领1张,单笔消费限使用1张消费券。

3成品油消费券:30元、502个档次,满200元减30元,满300元减50元。每人每轮限领1张,单笔消费限使用1张消费券。

4家电消费券:按税务开票金额设置150元、350元、500元、700元、8005个标准,满1000元减150元,满2000元减350元,满3000元减500元,满4000元减700元,满5000元减800元。每人每轮限领1张,单笔消费限使用1张消费券。

5.数码消费券:100元、300元、5003个档次,1000100元,满3000300元,满5000500元。每人每轮限领1张,单笔消费限使用1张消费券。

消费券发放计划

票 券

张 数

金额(万元)

通 用

100元减20

5000

10

200元减40

5000

20

500元减100

4500

45

餐饮住宿

100元减20

1000

2

200元减40

750

3

500元减100

500

5

数码

1000元减100

500

5

3000元减300

166

5

5000元减500

200

10

成品油

200元减30

666

2

300元减50

600

3

合计


18882

110

6汽车消费补贴:个人消费者购买车辆分两类补贴按税务开票金额设置5万元以下(含)、5—10万元(含)、1015万元(含)3个标准,单次消费每人在可选档次内限领1次。

第一类普通汽车购车发票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补贴3000购车发票金额在5—10万元(含)补贴3500购车发票金额在1015万元(含)补贴5500辆。

第二类新能源汽车购车发票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补贴3500购车发票金额在5—10万元(含)补贴4000辆;购车发票金额在1015万元(含)补贴6000辆。

)汽车家电补贴申领程序

1.汽车核补对象

对从柳林境内已入驻商家购置国六标准(含)以上乘用车、微型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包括新能源车购置,申领补贴携带车辆上户登记手续

2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为202410112。若活动期间提前使用完补贴资金,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同步结束,届时将公告发布信息。

汽车消费补贴的车辆数量以消费者提交申请和发放补贴的先后顺序为准,直至补贴资金发放完毕。

3汽车补贴形式

购车人通过“云闪付APP”汽车消费补贴专区申请补贴,补贴资金发放至购车者本人的银行借记卡账户。

4补贴流程

云闪付APP”建立汽车消费补贴专区,购车人先行购买车辆并取得车牌后登录“云闪付APP”申领补贴。购车人在“云闪付APP”汽车消费补贴专区填写购车人有效身份证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车证、车辆合格证、申领补贴本人“云闪付APP”绑定的银行卡、购车支付凭证(现金收据、POS交易小票、分期贷款合同)、汽车车牌与汽车合照照片等资料。购车发票的开票日期和行车证发证日期需在活动时间之内。“云闪付APP”根据购车人提交申请资料的时间顺序开展消费券核销资料的审核工作,提交申请的消费券核销资金发放时间以申核通过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审核期间购车人可以通过“云闪付APP”汽车消费补贴平台查询审核进度。审核通过后,山西银联将汽车消费补贴资金打入购车人本人在“云闪付APP”已绑定的银行借记卡账户中。

5补贴规则

1)汽车消费补贴是在购车人享受了汽车经销商折扣让利基础上,县级财政资金针对购车人的进一步补贴。

2)汽车消费补贴直接核补给购车人,汽车经销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享受补贴。

3)资料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将核补的资金发放至购车人本人的“云闪付APP”绑定的银行卡账户。

4)申请汽车消费补贴的购车人下载“云闪付APP”后需先完成银行卡绑定,单个用户限享受1辆汽车的消费补贴。

6.汽车销售受理点

1柳林县鑫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湾乡圪垛村),联系人:王如康15903584894

2柳林县诚信宏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穆村镇杜家湾村),联系人:杜龙柱18636463222

7.家电消费补贴

消费者须实名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消费者在结算前登录云闪付APP-家居惠民消费券活动页面,按照提示进行报名核验身份信息,并通过参与企业的工作人员(参与企业明确专人负责发券,并将人员信息报送服务机构获取权限)面对面领取消费券,消费券当日有效,过期作废。

8.家电销售受理点

1)柳林县嘉泰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柳林县柳林镇贺昌大街111号),联系人:王 亮 13935802222

2)山西鑫纪元家电股份有限公司(柳林县柳林镇青龙大街龙城购物广场一楼),联系人:刘二宁 13753369618

9.汽车、家电资金分配方案

此次活动汽车消费券分配资金120万元,其中,柳林县嘉泰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拟分配资金72万元、山西鑫纪元家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分配资金48万元;家电消费券分配资金120万元,其中,柳林县鑫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拟分配资金65万元、柳林县诚信宏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拟分配资金55万元。

)使用规则

1消费者获得消费券后,可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以核销票券。消费者购买一件或多件商品的统一结算价格达到满减条件,即可使用相应券种的消费券进行抵扣。持有多种面额消费券的,系统会自动优先使用面额大的消费券。成功申领政府消费券在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

2领券但不使用核销的,视同已参加过消费券活动,发券主体和发放平台均不再以任何形式向消费者进行补偿。消费者已领到的券过期后,相应资金回充到消费券资金专户,供发放平台为本次活动继续发券使用。

3实体商家应主动为消费者开具发票,消费者应主动索票。

八、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

成立促消费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本次促消费活动工作。

组 长:张耀东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德锋 县政府网络中心主任

贺世平 县工(商务)局长

李鹏举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刘爱荣 县委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李东明 县发改局局长

马彦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吉 斌 县审计局局长

张再高 县税务局局长

闫利民 国家金融监管支局柳林监管支局局长

呼永科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贾东升 县财政局局长

强永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薛荣华 县统计局副局长

成明明 县工科(商务)局副局长

强海军 县工科(商务)局二级主任科员

胡 廷  山西银联吕梁负责人

梁瑞斌 山西银联柳林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强海军兼任。负责活动方案制订,综合协调本次促消费活动,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活动进展。

(二)工作职责

县工(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本次促消费活动。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参与,做好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宣传。

县发改局:负责对参与活动的企业征信进行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活动所需资金的筹措、预算下达、绩效评价。

县审计局:负责活动资金的监督审计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参与活动商家的商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变相加价等行为,及时处理因商品质量以及价格争议等原因引发的投诉事件。

县税务局:负责提供活动期间消费者购买发票等信息。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参加活动的限上企业名单和统计数据核查。

县公安局:负责对倒卖、套现、虚报、冒领等骗取补助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国家金融监管支局柳林监管支局:负责协调进行资料审核和补贴结算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活动的媒体宣传工作。

银联公司:负责对平台的使用进行解释,配合县工科(商务)局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严格落实申领使用流程、核补流程等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充分调动县内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进行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参与活动的企业要通过张贴活动海报、单页、公众号推广等方式,广泛发布补贴金申领使用方式、商品服务和优惠信息,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营造活动氛围,吸引广大消费者参与,扩大活动影响,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指导。县工(商务)局要按照行业要求指导开展此次促消费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辖区内参与促消费活动企业在政府消费补贴之外开展以旧换新、赠送礼品、打折等优惠让利活动,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更优惠的商品和服务,形成“骨干企业引领,全城商家联动联销”的消费氛围。县工科(商务)局根据核销成效对核销金额可进行调配。

(三)严格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监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次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对违规操作的自然人、法人、参与活动的企业、第三方平台等一经查实,从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柳林县2024年政府消费券承载企业名单

附件

柳林县2024年政府消费券承载企业名单


序号

分类

企业名称

1

通用消费券(15户)

柳林县新昌盛酒业有限公司

2

柳林县小飞酒业销售部

3

柳林县名品烟酒茶行

4

柳林县家家利超市有限公司

5

柳林县美特鲜副食百货经销店

6

柳林县佛山日丰管业经销部

7

柳林县华盛物资经销部

8

柳林县沟门前碗团经销店

9

山西家家优鲜超市有限公司

10

柳林县新鸿运便利店

11

柳林县恒鑫超市二部

12

柳林县电力烟酒副食店

13

柳林县鸿宇商行

14

柳林县名居装饰总汇

15

山西新华书店集团柳林有限公司

16

餐饮住宿消费券(13户)

山西联盛商务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17

柳林县酱肉焖面馆

18

柳林县丽都湘味园

19

柳林县颐和居食府

20

柳林县聚盛源饭店

21

柳林县双创咖啡店

22

柳林县金港大酒店

23

柳林县冬冬美食城

24

柳林县回味老匾饺子馆

25

柳林县陈氏大虾网店

26

柳林县六六烩馆

27

柳林县涛涛三味火锅店

28

柳林县芙蓉小镇

29

家电消费券(2户)

柳林县嘉泰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30

柳林县鑫纪元家电有限责任公司

31

数码消费券(2户)

柳林县李武手机及电脑店

32

柳林县吉祥通通讯器材经销部

33

汽车消费券(2户)

柳林县诚信宏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4

柳林县鑫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5

成品油消费券(1户)

柳林县鑫安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