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4号》《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53号》《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村改社区条件和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晋民发〔2022〕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村改社区规范化管理现场会的指导意见,严格按照城市社区设置标准(每个社区常住人口为3000户、10000人左右为宜)进行行政区域划分及社区命名。目前已经柳林县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对柳林镇11个社区进行行政区域划分及社区命名,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双塔社区,四至边界:贺昌大街以北、刘家沟路以东,新建梁路以西,刘家焉头村界以南:辖区内3520户10838人;
(二)田家沟社区,四至边界:贺昌大街以北、交通东巷至明清街至新建梁路以东,农贸路以西至明清街以北至石家沟路以西:辖区内4181户12177人;
(三)香严社区,四至边界:贺昌大街以北:西起文明路以东至明清街以南至后石家沟路以东:博爱路、北大街以西:北与户掌垣相接:辖区内3306户11019人;
(四)清河社区,四至边界:贺昌大街以南,南坪西路以西,清河北路以北,农贸路以东;辖区内2763户7876人;
(五)龙城社区,四至边界:清河南路以南、青龙大街以北、赵孟线以西、青龙大桥以东;辖区内3491户12220人;
(六)来福社区,四至边界:北至贺昌大街、西至来福区路、东南至清河北路;辖区内3199户11038人;
(七)贺昌社区,四至边界:贺昌大街以南,南坪西路以东、来福区路以西,清河北路以北;辖区内4684户17315人;
(八)青龙社区,四至边界:青龙大街以南、赵孟线以西、西至青龙南门路交界、北至青龙大街交界;辖区内5339户14820人;
(九)庙湾社区,四至边界:东至刘家沟路、柳林信用社及农贸路以西;南至清河北路、康家沟路;西至杜家湾、杜家湾梁上交界;北至闫家山沟底旧砖厂及刘家焉头地交界;辖区内2802户8798人;
(十)毛家庄社区,四至边界:东至博雅路交界处;西至户掌垣、香严社区交界处;南至博学路、兴隆区;北至屈家沟;辖区内3210户10510人;
(十一)锄沟社区,四至边界:东至青龙南门路交界(包含锄沟农村);西至杜家垣边界、锄沟小区,南至张家湾地界、北至清河东路;辖区内4031户12376人。
二、下一步工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民政厅印发城市社区居委会选举指导手册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居民委员会选举,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确保后续工作按时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要求成立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提高思想认识,确保严格按照程序完成此次社区区域划分及社区命名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政策措施衔接,强化大局观念,防止工作断档脱节。
(三)柳林镇人民政府要配合县村改社区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和职责分工,理顺关系,平稳有序的推进柳林镇社区各项工作。
柳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