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县委副书记、县长燕明星主持召开县政府2025年第3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研究讨论了《柳林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山西省鑫飞公益基金会关于向柳林县鑫飞初级中学捐赠办公家具和教学用具等的请示》《关于“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乡镇街(路)巷命名更名的请示》。议定事项如下:

一、关于传达学习《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各级各部门特别是17个巩固衔接工作专班要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和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对照各自职责,全力查缺补漏,统筹抓好粮食安全、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等重点任务,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确保过渡期圆满收官。会议要求:1.发改局牵头,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快统筹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省市明确的粮食保供和粮食增产任务。2.自然资源局牵头,加强向上沟通汇报,督促各乡镇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加快存量问题整改销号,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3.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化项目建设,保证巩固衔接资金支出达到省市序时进度。要继续实施大豆单产提升全国试点,有序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和经济林提质增效工程。4.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住建局要扎实推进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县文旅局要在持续推进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的同时,落实市委“百企带百村”号召,与大庄集团对接沟通,加速推进军渡村风貌管控和改造提升。交通局要坚持修补为主、不搞大拆大建,加快“四好农村路”的维修改造,确保真正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5.要聚焦农村粪污、垃圾、污水和村容村貌,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交通局要尽快制定方案,抓好“新能源集装箱”无污染货运试点工作。6.要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试点工作,同时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

二、关研究讨论《柳林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会议指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是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产业承载能力、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要秉持依法行政、依法安置、依法补偿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征收工作,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推动房屋征收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会议要求:1.要遵循“居住条件要改善、生活水平不降低”原则,充分借鉴周边兄弟县市做法,找准政策依据,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柳林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确保有法可依、切合县情、科学可行。2.要合理确定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浮动区间,明确选择实物安置的严格按照补偿系数标准执行,在政策有效期内不予变动,选择货币安置的可随市场价格合理浮动。3.要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拆操作流程,确保依法依规、严密高效。同时要周密考虑以往各种征收情形,原有征拆协议可按原有政策执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前置条件、政策依据、奖励办法、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4.《柳林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修改完善并经县司法局把关后报县委、人大审议。

三、关于研究讨论《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会议强调,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常态、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会议原则同意县卫健局提交的《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同时明确县卫健局牵头,对照文件内容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梳理完善措施,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确保上级政策举措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关于研究讨论《山西省鑫飞公益基金会关于向柳林县鑫飞初级中学捐赠办公家具、教学用具等的请示》。会议听取了山西省鑫飞公益基金会关于向柳林县鑫飞初级中学捐赠办公家具、教学用具等的情况报告,对近年来鑫飞集团在民生建设、捐资助教等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肯定。会议原则同意由山西省鑫飞公益基金会向柳林县鑫飞初级中学捐赠办公家具、教学用具等请示事宜。会议要求:1.县教体局要会同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税务局,加强与山西省鑫飞公益基金会沟通对接,做好捐赠意向确认、物资清点交接、评估审计等工作,确保捐赠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程序依法合规、所捐赠物品与学校教学需求相匹配。要加强部门协作,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前捐赠教学设备顺利交付并投入使用。2.县教体局要对捐赠物品进行登记造册和日常管理;属于固定资产的,按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

五、关于研究讨论《关于“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乡镇街(路)巷命名更名的请示》。会议强调,“乡村著名行动” 作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承载着乡村历史文化传承、地域特色彰显以及现代发展需求的关键任务,对乡村形象塑造、居民生活便利性以及乡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会议原则同意县民政局提交的关于“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乡镇街(路)巷命名更名的请示。会议要求:1.地名的命名、更名和使用要坚持“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规范有序”的原则,确保简洁明了,朗朗上口,通俗易懂,反映柳林地域文化,尊重当地群众意愿,方便生产生活。2.县民政局牵头,要广泛征求党员、村民等各方意见,确保新名称既符合乡村实际,又具有较高文化内涵。3.县民政局要依照地名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命名、更名事项进行审核,从名称的合法性、规范性到文化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考量,严格审批流程,确保高效、公正、透明。4.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对乡村地名命名,充分挖掘地名文化,讲好地名故事,发挥地名价值,助力赋能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