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燕明星主持召开县政府2024年第12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李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金湘军省长在省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并就赋权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柳林县三交集中供水站、贾家垣集中供水站、提黄灌溉泵站3户企业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关于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柳自然资罚字〔2023〕27号)、柳林一中综合楼拆旧新建、拨付燃气设施提质项目(一期)前期费用、组建成立柳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规范全县乡镇环境卫生经费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县政府各副县长参加了会议,县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发出了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和省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承接好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确保在柳林落地见效。会议要求:1.抓好经济运行调度。各分管副县长和指标承载单位要强化分析研判,逐项检点考核指标,确保争先进位,奋力赶超。要抢抓“两重”“两新”政策机遇,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推进项目谋划、建设及滚动接续,不断扩大有效投资。2.培育发展新动能。结合柳林实际,加快煤炭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推动煤炭工业稳产稳供,夯实县域经济基本盘。要发挥好重点产业链、特色专业镇作用,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谋划发展未来产业,全面释放转型新动能。3.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安排,全面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风险,做好经济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抓好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工作,保障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4.提高政府施政水平。要树牢正确政绩观,当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落实“习惯过紧日子”重要要求,在完善治理体系、规范行政执法、建设有为政府、推进廉政勤政上下功夫,以真抓实干答好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答卷。
会议强调,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关系营商环境改善,关系经济回升向好大局,关系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作为保主体、稳经济的重要任务,按照《意见》要求抓好清欠工作。会议要求:1.开展摸排。各分管副县长牵头,对近年来我县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全面梳理历史欠账,识别分类,建账管理,确保底清数明。2.化解存量。对当前清欠存量问题,要加强分析研判,完善清欠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支持、统筹调度和监督考核,确保应清尽清,应偿尽偿。3.严控增量。要依靠法治化手段、制度化措施预防和遏制新增拖欠。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企业垫资行为,坚决杜绝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4.加大服务。要聚焦权益保护,加大中小企业服务力度,畅通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渠道,积极处理企业投诉案件。做好舆情动态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全县大局稳定。
会议指出,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工作是调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积极性,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地落实,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任务。县安委办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措施,常态化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会议指出,节能工作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全局,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部署要求,对标抓好《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信、能源、生态环境、住建、自然资源、林业、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细化落实举措,及时掌握上级节能降碳政策要求和工作安排,加快制定我县各行业领域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推进用能低碳替代、加快节能降碳改造,提升用能质量效益,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约束性指标。要聚焦能源领域节能降碳,有序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和新能源推广,重点加强对建材、火电、洗煤、氧化铝等高耗能企业的能耗监测,严查违规用能行为,严把新增用能准入,为全县实现“双碳”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原则同意依法依规动态调整我县乡镇行政执法赋权事项。会议强调,动态调整乡镇行政执法赋权事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效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难题的重要抓手。各有关部门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工作落实。会议要求:1.精准赋权。县司法局负责,要抓好乡镇行政执法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后半篇文章”,确保赋权事项清单依法合规、有据可依、便于承接、下放有效。2.加强协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各乡镇沟通衔接和执法协作,做到“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3.提升效能。县司法局牵头,会同各职能单位,常态化抓好业务培训,提升乡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夯实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基础,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会议原则同意县工科局提交的《柳林县三交集中供水站、贾家垣集中供水站、提黄灌溉泵站3户企业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要求:1.成立由李海斌副县长任组长、所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小组,在确保稳定可控的前提下,依法合规加快推进改革工作。2.改革过程中要遵循“一户一册、成熟一户、改造一户”原则,所涉清产核资、债权债务、人员处置等事宜按照国有企业改革流程进行。3.改革工作完成后,县水投公司要加强日常运营管理,努力实现扭亏为盈。县水利局要健全完善农村供水管理体系和制度,要加快推进农村水表安装工作,为建设节水型社会打牢坚实基础。
会议原则同意县交通局提交的《关于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请示》,要求:1.县交通局、财政局要加强沟通对接,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2.县交通局要全面摸排,沿黄旅游公路二期所涉问题要加快化解。
会议听取了县教体局关于我县近期教育工作重大事项的情况报告,议定如下:
(一)关于柳林一中综合楼拆旧新建项目。考虑原教学楼被鉴定为D级危房,为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和师生生命安全,会议原则同意启动实施柳林一中综合楼拆旧新建项目。要求:1.新建教学楼面积应遵循因需而建原则,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工程二类费用应严格控制在建安费的6%以内。2.项目启动后,先行使用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县行政审批局要对项目投资规模及工程投资成本进行核算论证,严把审批立项关。
(二)关于初中标准化实验室建设。为适应新形势下中考新要求,满足学生中考需求,会议原则同意在柳林一中建设初中标准化实验室。要求:1.在符合教育基金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标准化实验室建设所需费用可使用县教育基金解决,县教育基金会应按照基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审核拨付。2.县教体局负责,对标准化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全过程严格把关,严防滋生腐败,做到采购过程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设备器材达标合格,杜绝因设备仪器不合格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三)关于增加县用代教工资。为确保教师队伍稳定,会议原则同意按照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完善县用代教与公办教师同步增资的长效机制。要求:1.县教体局负责,在准确掌握县用代教相关工资待遇政策、人员招聘公告协议等资料基础上,准确认定人员身份,逐人进行精准核算,确保过程公正公开,有效盘活城乡教师资源。2.由武丽云副县长牵头,县教体局负责,与鑫飞集团沟通对接,谋划制定上海实验初中运行方案,尽快启动上海实验初中教师招聘和储备工作,确保在2025年秋季投入使用。
(四)关于搬迁城关变电站以配合县体育场改扩建事宜。为加快推进县体育场改扩建,满足群众生活休闲健身需求,会议原则同意由县政府出资搬迁体育场内城关变电站,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要求:1.县教体局负责,地电公司配合,科学评估并确定城关变电站搬迁费用,书面报告县政府。2.武丽云副县长牵头,加强与省地电公司沟通、协调和对接,争取一个月内启动搬迁。
会议原则同意启动实施燃气设施提质项目(一期)。会议要求:1.要用足用好政策,充分与老旧城区改造、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债券、绿色金融贷款等相结合,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力争上级资金达到项目总投资的80%以上。2.县住建局要提前谋划前期工作,前期费用要控制在400万元之内,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等二类费用需在工程决算后支付,根据明年财力情况和资金争取情况,若能实施,可将此项目纳入明年重点项目。3.县住建局牵头,县煤气化公司配合,以此次项目为抓手,加大对县城燃气管网、空中架管、庭院管网的提质改造,严防燃气管网“带病运行”。同时要理顺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关系,督促指导县煤气化公司加强日常管理、规范运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关于成立柳林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请示,原则同意成立县城投公司。明确由李喜平副县长牵头,住建局负责,按照国有企业实体化运行要求,尽快研究并划定县城投公司业务范围、权利义务、资产管理权属及人员配备等事项,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上研究事项报县委。
会议听取了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规范全县乡镇环境卫生经费的请示,原则同意全县乡镇环卫费在保持原有基数不变的前提下,由财政局审核拨付,确保所欠环卫工人工资及时发放到位。会议要求:1.乡镇环卫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发放渠道严格按县财政局拨付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再由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拨付各乡镇专户工作机制执行。2.要加快推进“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收转运处理体系建设,保证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3.各乡镇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明确各包片包村干部必须管环境卫生责任,下大力气集中整治乡村乱倒垃圾行为及路黑、树黑、墙黑、沟乱等突出问题。全县45个脱贫村要对标对表,示范带头,争取走在全县前列。4.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会同财政局,要加强各乡镇环卫整治日常巡查考核,加大资金监管,着力解决乡镇卫生经费基数大、效果差难题,县审计局负责对2021年以来乡镇环卫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确保环卫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5.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要加快推进环卫市场化改革,坚决杜绝违法转包。6.关于环境卫生费收缴事项,由李喜平副县长牵头,县税务局、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研究制定收缴方案,确保卫生费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