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燕明星主持召开县政府2024年第9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就上海实验初级中学项目建设资金、《柳林县加快“新能源货车+集装箱”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讨论稿)》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县政府各副县长参加了会议,县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强调:省政府明确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等7个方面具体事项,为厘清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明晰各级支出责任提供遵循。各级各部门要树牢“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充分认识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线,不断提升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县提供强有力支撑。会议要求:1.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要认真组织学习方案内容,学深悟透文件精神,明确县级所属事权,切实履行职责。2.县市场监管局要全面梳理知识产权相关事项,了解掌握知识产权申报数量、应用、保护等情况,并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文件,推动工作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柳林镇申请拨付上海实验初级中学项目建设资金的请示,按程序报县委。会议要求:1.由柳林镇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加快完善项目手续,确保项目建设依法合规。2.由县财政局负责,加强对政府承担事项使用资金的监管,严格决算审核,加强资金绩效评估,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3.由柳林镇负责,加强对项目施工单位的日常监管,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统筹人力机械,强化要素供给,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由李利民常务副县长牵头,与施工单位进行对接协商,结合我县财力情况,科学安排支付后续工程费用及其他费用。4.由武丽云副县长牵头,县教体局负责,提早谋划学校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事宜,并结合我县实际,科学制定方案,确保建成后及时办学。
会议指出,推广应用“新能源货车+集装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低碳发展重要论述的关键举措,对我县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幸福柳林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深化认识,强化各方保障,广泛宣传发动,推动“新能源货车+集装箱”推广应用在我县取得实效。会议要求:1.县交通局牵头,要组织开展方案风险性评估和科学性、可行性论证,广泛征求、行业专家、企事业单位、工矿企业、运输公司及货运司机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2.县能源局牵头,要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充换电、加氢站、加气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强与有投资意向的企业对接,在全县范围内布局建设站点和综合能源岛。3.县交通局牵头,工信、能源、住建、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配合,结合上级政策规定和柳林实际,尽快研究出台我县优惠政策,并在此基础上,设立过渡期,明确奖补时间,划定通行时段及区域,激发货运企业及司机积极性、主动性。4.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宣传引导,营造推广使用浓厚氛围。政府部门承担的工程车辆及市政用车要先行示范,加快推广应用。5.由张耀东副县长牵头,李喜平副县长配合,成立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参照各地先进做法,加快推广工作。方案完善经县司法局把关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