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县委副书记、县长燕明星主持召开县政府2024年第7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西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激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并就拨付上海实验中学项目拆迁安置房预购资金、康前公路与307国道交汇处四户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柳林县晨搏建材有限公司与吕梁亿龙水泥有限公司异地整合、清河文化中心地下工程项目战略合作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县政府各副县长参加了会议,县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指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民生工程。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千万工程”、乡村振兴重要批示指示,学深学透、用好用活“千万工程”经验,以“千万工程”引领乡村建设,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全省前列。会议要求:1.抓好政策落实。要围绕今年乡村振兴领域资金“只增不减”,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及兜底等民生保障政策,以真金白银推动乡村振兴。2.抓好制度落实。要围绕乡村振兴,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包联责任,政府班子成员、帮扶单位要带头落实包乡镇责任、驻村帮扶责任,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保障质量标准全面提升。3.抓好问题整改。要围绕县级自查和上级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逐条逐项剖析,找准问题根源,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确保所有问题真改实改。4.抓好示范带动。政府班子成员要发挥专班作用,常态化开展移风易俗、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会议强调,上海实验初中是县委、县政府实施的重大民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完成安置房分配,为项目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会议要求:1.柳林镇负责认真核实拆迁安置的户数、面积、价格及所需回购款项,确保数据精准认定;县财政局按照审定后的测算数额予以拨付。2.李利民常务副县长牵头,与山西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柳林分公司具体协商安置房预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和周期;柳林镇配合,科学安排安置房分配工作,确保平稳快捷、分房到户。会议明确原则上5月底前完成分房工作,11月底前停发安置住房过渡费。3.李喜平副县长牵头,与大庄集团、山东信发集团对接,协商洽谈安置房预购价格,并研究支付和分房方式等事宜,确保尽快解决原煤炭局片区、明清街片区等拆迁户安置问题。4.李利民常务副县长牵头,督促加快屈家沟小学以及幼儿园项目建设进度,后续相关事宜,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研究解决。

会议指出,康前公路是惠及群众出行和缓解城区交通压力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因剩余4户未完成拆迁征收,导致康前公路无法正常通车,已成为制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会议要求:1.县交通局要科学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对货币或实物安置所涉价格及标准等进行充分论证,确保方案与即将出台的县域总体拆迁方案相衔接;要按照“城乡有别”“合法与违法有别”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进行综合评估,明确此处拆迁户房屋安置成本不得高于城市补偿标准。2.在此基础上,县交通局负责与房源主体方提前洽谈协商商品房回购价格和支付方式,并依法收储和处置被征收房屋物品。3.张耀东副县长牵头,赵一政副县长及纪检部门参与,柳林镇及交通、自然、住建部门配合,加大征收力度,力争年内完成拆迁任务。如若实在谈不妥,县交通局会同住建局设计绕行方案,确保道路工程尽快竣工交付。

会议指出,矿产资源整合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战略安全,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行动。会议原则同意柳林县晨搏建材有限公司与吕梁亿龙水泥有限公司进行异地整合。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要按照“谁认定、谁负责”原则,尽快组织对以上两家公司异地整合交易行为进行认定,并出具合法性认定材料,确保整合交易行为依法合规,符合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吕梁市露天采石场资源整合的实施意见》(吕政发〔20239号)文件精神要求。

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关于清河文化中心地下工程项目战略合作的情况汇报,原则同意县政府与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桂北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启动柳林县清河文化中心地下工程开发利用项目。会议要求:1.县委县政府明确将清河文化中心地下工程纳入重点项目,旨在提升城市品质、塑造对外形象、促进县域繁荣。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大力支持,全力搞好服务保障。2.县住建局牵头,对双方合作协议书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厘清政企双方责权,经司法局把关后,本周内完成协议签订。3.县政府委托马星明同志作为政府代表方,具体负责项目协调、沟通及后续事宜。4.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依法建设,按照规划设计,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早日建成,由广西有色金属集团兑现承诺,及早引进“奥特莱斯”现代服务业主体,力争打造成为高品位区域型商业综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