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8,县委副书记、县长燕明星主持召开县政府2024年第6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通知》《国务院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做好2024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就我县安全生产政治监督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国务院安委办山西省矿山安全生产督导组第1工作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市政府加强消防安全“七个配套文件”的落实情况、绿建集团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南站站前广场项目追加投资、康复服务中心运营所需的装修及购置设备经费申请纳入预算、设立柳林县王老婆山片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县政府各副县长参加了会议,县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指出,矿山安全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我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会议要求:1.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将文件要求与国务院安委办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8条”、省政府“80条”、市政府“10条”和我县反三违“10条”硬措施相结合,确保落实到位。2.县安委办各成员单位要对照文件要求,明确各自职责任务,督促落实好领导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岗位责任。3.各矿山企业要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按照文件有关要求,从严从细抓好自查整改工作,坚决杜绝我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减少其他各类安全事故。

会议强调,《国务院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是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部基础性主干法规,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抓好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做好学习、贯彻、宣传等工作,切实把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预防能力。各煤矿企业要深刻汲取安全事故教训,加大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好领导干部带班和“晨会”等各项制度,全力保障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指出,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全县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刚性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要以“长牙齿”的硬举措全面抓好违法用地整改,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会议要求:1.县自然资源局要把做好耕地进出平衡作为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的重要抓手,加大土地卫片执法问题整改及各类违法占地问题整改,确保我县47.5万亩耕地实至名归。2.县农业农村局要抢抓春耕备耕时机,落实好补贴补助贴息等政策,大力推行规模化托管流转、代耕代种等方式,提高播种率和出苗率,为全年粮食生产安全打牢基础。3.县自然资源局要发挥行业部门职能作用,抓好耕地问题整改指导服务,加大执法力度;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耕地保护、耕地质量提升等工作。

会议指出,授权委托用地审批权是省委省政府深化简政放权的有益探索,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济活力的重要举措。政府班子成员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用好用活重大政策机遇,切实解决我县项目建设用地审批程序繁、周期长等问题。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与上级对接,尽快制定县级承接措施,严格明确审批要求和标准,切实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确保承接的用地审批权依法规范实施,为推动柳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要素保障。

会议指出,“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决策,对推进乡村振兴实现新突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新成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中央和省委以一号文件印发,并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上提出了八个方面45条意见。各有关部门要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以“千万工程”引领乡村振兴。会议要求:1.县住建局要加快制定我县“千万工程”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同时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贷款支持。2.李海斌副县长牵头,组织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住建等部门提前谋划,考察学习省内外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先行试点,争取走在全市前列。

会议听取了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柳林县安全生产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汇报,原则同意按程序上报市纪委监委。会议要求:所涉单位要逐项对照方案,主动认领任务,认真组织整改,6月底前所有问题必须整改销号。

会议听取了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国务院安委办山西省矿山安全生产督导组第一工作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要求:1.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在手上,做到真改实改、按时销号。2.各部门要对已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并做好印证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对未整改问题要理顺体制机制,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3.李利民常务副县长牵头,县安委办负责,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督办调度,及时向工作组对接汇报,确保整改销号清零。

会议听取了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市政府加强消防安全“七个配套文件”落实情况汇报,强调:落实好消防安全“七个文件”,是市政府全面夯实消防基层基础、推动安全水平整体提升的具体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交账意识,聚焦职责任务,尽快推动“七个配套文件”落地落实。会议要求:1.按照文件要求,加快完善市政消火栓、基层消防站及救援装备等基础配套建设。2.加强统筹协调,督促乡镇、企业尽快组建专职消防队,明确职责任务,加强人员培训和日常考核,推动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高效、规范运行。乡镇消防工作所办公场所及设备等原则上由乡镇内部解决。3.关于消管中心机构和人员问题提交县编委会研究。

会议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绿建集团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的意见,将293.861亩新增耕地指标保留我县,分期支付绿建集团新增耕地指标使用费共计1851.3243万元。会议要求:1.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严格核准造地面积、交易面积和粮食产能。2.依据相关规定,对293.861亩新增耕地指标交易进行论证,明确地力等级和产能,确保价格合理。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制定分期支付计划。3.明确新增耕地指标优先用于生产性项目。4.为减少造地成本,由李喜平副县长牵头,尽快组织研判,由县土投公司承载实施县域土地综合整治开发事宜。

会议提出,南站站前广场项目因时间跨度大,人工费、原材料等成本提高以及设计方案优化变更和新增地下停车场等原因,造成相关费用增加,原则同意县住建局对追加投资后的项目进行重新立项,并做好财政评审等工作。会议要求,项目建设要在尊重历史、市场及事实前提下,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加快前期手续办理。

会议提出,残疾人事业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事关涉众群体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原则同意县残联提交的关于康复服务中心实施运营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康复服务中心运营所需装修及购置设备经费严格控制在1000万左右,并尽快寻找第三方运营,加快项目装修及设备采购,确保早日投运,惠及百姓。

会议提出,县政府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和“万企兴万村”行动,原则同意设立县级王老婆山片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打造“千万工程”、乡村农文旅融合示范区。会议要求:1.要厘清政府与企业事权,对示范园区域内水电路等公共配套设施由政府给予支持,其余产业项目由社会资本投资。2.投资方要加强规划论证,示范园区拟实施项目必须符合县域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土地、产业、环保、节能等方面政策要求,严禁搞大拆大建或大面积、大规模移民搬迁。3.项目发展要充分考虑和维护好区域内群众切身利益,建设过程中要做好群众工作,保障社会稳定,确保办就办成、办就办好,推动村企双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