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县委副书记、县长燕明星主持召开县政府2023年第12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分类处理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并就“两不一欠”债务化解、2023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小河沟隔离点所剩物资处置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县政府各副县长参加了会议,县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指出,《指导意见》共四个部分18条,从准确把握新机制的总体要求、规范推进建设实施、切实加强运营监管、加大政策保障力度等方面,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作了系统规范,有力保障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阳光运行。各分管副县长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指导意见》,吃透文件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新机制内涵及实施细则,抓好新机制贯彻落实。要求:1.县发改局、财政局负责做好政策解读,对今后政府实施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严格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2.各分管副县长牵头,要结合我县实际,用足用活政策,在农业、交通、市政等领域精准储备一批重大项目,拓展项目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为柳林发展吸引更多源头活水。

会议指出,实施好PPP等建设项目,对加快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壮大优势产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全县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按照分类施策、稳妥推进、防范风险、规范运作等原则,依法合规妥善处理PPP存量项目。会议要求:1.分管副县长牵头,发改、财政局负责,要深谋细研、统筹调度,研究好、落实好文件精神。2.对我县所涉农村四好路项目、供热公司项目、铝循环工业园区项目等PPP项目,牵头部门要认真研判,加强沟通衔接,及时办理手续,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按期完成。3.财政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细化资金申报程序,严格资金拨付流程,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明确要求对隐性债务问题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各分管副县长、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案例教训,正确处理好政府和企业的关系,要将防范新增债务、化解隐性债务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层层压实责任,持续加强政府隐性债务排查化解,坚决守牢债务风险防范底线。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财政绩效工作和处理各类项目欠款的情况报告,指出财政部门要按照《吕梁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绩效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形成“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优化绩效管理工作流程,进一步做实做深做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强化支出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明确债务化解工作要坚持财政收支平衡、不搞赤字原则,科学确定清欠方案后按程序拨付。会议要求:1.要依法支付。针对省巡视组反馈的关于103个行政村因非预算单位无法支付拖欠工程款问题,由县纪委牵头,财政局配合,向省、市纪委沟通汇报同意后,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规定,按项目未审计和已审计按不同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2.按进度支付。由财政局负责,对在建或未完工的工程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的,财政支付工程款的30%;已竣工的支付工程款80%;决算、审计、验收均完成的支付工程款的100%3.手续要完善。县财政局牵头,所涉行业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政府部门批复文件以及项目立项招标、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支付依法合规。4.关于柳林一中工程拖欠事宜,由张耀东副县长牵头,教科局负责,尽快与企业负责人对接,待进一步沟通并形成方案后研议。

会议强调,东山新区建设是县委县政府着眼长远推进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实施“大县城”战略的一项具体行动,对于拉大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市民生活品质具有重大意义。会议要求:1.由县司法局牵头,人社、自然资源部门配合,结合当前相关政策规定和我县实际,对目前实施的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相关文件进行法律把关,并提出具体意见。2.柳林县公安局青龙派出所负责,柳林镇、村配合,对柳林镇前毛家庄、薛家湾、刘家圪垯3个自然村自征地公告发布前的户籍人数1969人进行再次核实确认。3.县人社局负责,要吃透把握政策,对初步核算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补贴预存款1.87亿元进行再次精准测算,最终金额以实际核算为准;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对所涉3个自然村征收总用地825.918亩的确权到户情况、未到户情况以及户数、人数、土地面积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核算有据、测算精准。4.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人社局、柳林镇及村委配合,依法依规启动征地程序,保障被征地权利人合法权益,要做好群众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征收工作平稳有序推进。5.以上议定事项报请县委同意,并报请县人大常委会研议。